期望邁向真正的復常
港.我.森情
02/03/2023
專欄:
港.我.森情
終於不用強制戴口罩和強制檢測、可以全面通關、撤銷了限聚令和隔離令,香港終於趕上全世界的尾班車復常了,這是值得高興的事,相信大家不會忘記過去三年前所未有的經歷,雖然慘痛情況不及抗日戰爭的三年零八個月,但許多我們十分重視的人和人之間的交往、飯局、探訪、聚會和旅遊等等都一度完全停頓,對一些學童、長者和病人造成的影響十分深遠,在復常之後大家不可以掉以輕心,正如一個病人康復之後的身體狀況不一定會和患病前完全一樣,要做很多的調理,固本培元。
例如一些幼稚園、初小和初中的同學,過去三年不少基本的學習和適應都因為沒有機會和老師及同學面對面相處而錯過了,家長和老師都需要加倍留心,在復常之後要觀察他們有哪些地方不足,明光社出版了一本名為《為疫下學童的社交補補課》的小冊子,歡迎家長和學校索取或者上我們的網頁詳細看一下。因為是否復常不能只靠在政策和措施上的表面改變便可以達到,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看到不同群體內裡的需要。
其實,除了在防疫措施的復常之外,香港未來更需要的是在社會和政治環境的復常,過去幾年我們失去的實在太多了,2019年社會上出現的暴力衝突已成過去,相信絕大部份市民都不希望再見到類似的衝突,但要避免再有類似的衝突,就要從正視社會上出現矛盾和衝突的真正原因,以及社會上不公平和不公義的源頭,才能對症下藥,避免重蹈覆轍。此外,一些香港本來值得自豪的事、以及香港人重視的核心價值,也應該同樣復常,個人的健康和自由固然重要,但社會的健康和公義同樣重要,而且我們更需要的是看得到的公義。
香港人一直十分重視的新聞和言論自由必須復常。一直以來香港人最重視表達意見的自由,而香港要維持一個國際大都會的地位,亦必須對不同意見和主張有一個寬大包容的胸襟,讓傳媒機構、記者、評論員、以至意見領袖在報道社會事件、表達個人的分析和評論的時候,可以暢所欲言,不會經常擔心以言入罪,甚至將來可能在法庭被一些好有想像力的檢控官逐篇文章、逐字逐句要求解釋。對於一些可能只是幽默諷刺、語帶相關的說話,為政者必須以「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和氣量去面對,不要動輒以危害國家安全這樣重的罪名去對待異見的聲音,許多人批評一些社會政策和問題,很可能只因為愛之深、痛之切,所以才會用詞較嚴厲。
此外,香港一直引以自豪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遊行示威應該復常。幾十年來香港人就算百萬人上街仍然可以秩序井然,幾十萬人在維園集會亦可以十分有秩序地疏散,大大小小的示威遊行幾乎每天都在進行,這是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讓各界可以自由表達意見和爭取本身權益的重要平台,既然沒有了限聚令,只要符合法例有關公眾集會和遊行的人數規定,應該一律放行,因為這不是當權者的恩賜,而是公民的合法權益,不應以任何藉口去阻撓。惟有作賊心虛、問心有愧的政府才會以高壓的手段和法律去阻止市民和平表達意見。
香港另一個賴以成功的是多年以來建立的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最重要的不單是要求市民奉公守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政府和公職人員守法,法律不是政府用來限制市民自由和權利的工具,而是防止執法部門和有公權力的人士濫用權力。不能只要求市民守法,卻對執法人員有法不依隻眼開隻眼閉,既然香港要復常,就不要再動輒以過往曾經發生過的暴力衝突,作為扼殺日後所有大規模和平集會和打壓批評聲音的藉口,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條莊嚴明確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而普通法一直奉行無罪推定,即一個人被定罪之前是假設無辜,這是衡量執法部門是否依法辦事的重要基礎,但不少人已經被還押一兩年仍未審訊又不准保釋實在有違無罪假定的精神,連近期涉嫌協助碎屍案罪犯的人也可以保釋,究竟這批長期不准保釋的疑犯是不是十惡不赦、殺人放火的汪洋大盜?
還有就是香港的民主選舉幾時可以復常呢?當一直為人詬病的立法會功能組別小圈子選舉,在上屆變成極小圈子的選舉,絕大部份界別只有幾十至最多一千多的選民可以投票,其餘400多萬選民在立法會90個議席內的影響力微不足道,全港400多萬選民過往曾擁有的選舉和被選權利幾時可以復常呢?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雙普選的「傳說」幾時可以恢復正常討論呢?過去幾年香港的社會太多失常了,要邁向真正的復常,就不能只談疫情不談其他。忽然之間好懷念國父孫中山先生,因為他知道醫一個病了的社會緊要過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