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性人
變性人 跨性別
同志(LGBT)運動中的「T」可指變性人(Transsexual)或跨性別(Transgender),主要關乎心理性別,而非性傾向。跨性別是總稱概念,涵概任何兩性以外的性別身份:酷兒、變裝、性別流動等。
2013年W案後,香港政府按照終審法院的建議,就跨性別議題的立法作出研究,研究結果至今尚未公布。最近英國最高法院就一名變性人(MB)的退休金的裁決,[1]或許可供我們借鑒。
美國俄勒崗州一個縣的法庭在今年6月份批准一名跨性別人士占美(Jamie)的性別更改為「非二元」(non-binary),成為美國首個在法律上承認「男」及「女」之外存在第三種性別的案例。
在二至四歲,女兒模仿媽媽的性別特質,爸爸又肯定女兒是女生。媽媽又讓兒子認識、學習爸爸的性別特質。爸爸和媽媽的付出都很重要,五至十歲時會在同性友誼中進一步鞏固自己的性別。
美國精神病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指出,因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不一致而出現煩躁、不安、困惱等情緒及明顯生活功能的影響,是為性別焦躁症(Gender Dysphoria)。不論是變性人(Transsexual)還是跨性別人士(Transgender),兩者都可能患有性別焦躁症,故此探討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不能不回到醫學層面的討論。我們訪問了資深精神科專科醫生康貴華醫生,進一步了解性別認同及一連串相關議題。
牧養群羊是教會使命,然而教會使命並不只得這樣;參與社關,對社會議題表達看法及身體力行,也是教會使命一部分。社會各方一直關注與性別有關的議題,近年討論開始聚焦在「性別認同」上,教會的聲音更不可或缺。我們訪問了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的譚子舜牧師,討論教會為何要關心性別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