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

以使命及同工為本的機構管治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20/11/2024

轉眼在機構事奉已經25年,由一個「半途出家」的基督教機構主管,漸漸成為圈內少數的資深總幹事,由於一直很支持及積極參與香港基督教機構協會的事奉和出席總幹事團契,接觸過很多不同類型的機構和機構負責人,可說百花齊放,各擅勝場。

感傷

在殖民地的年代,有人形容香港是「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那種沒有根、沒有遠象的情懷,令人神傷。可惜的是,回歸25年之後,這種感覺不但沒有逐漸淡化,反而愈來愈熾熱,不少香港人仍然沒有落地生根,過去兩年要離鄉別井、甚至飄泊他鄉的香港人一點也不少。

問責、卸責

作為問責制的最高領導人,若要表現出真正的問責態度,就應將所有下屬出現的問題當作自己無法推卸的責任,當然,所謂問責不一定動輒要人頭落地而辭職,但為自己和下屬所犯的錯誤而公開道歉是應有之義,若果是下屬不聽指令、自把自為,應向公眾表示會追究責任,不能視若無睹;若果是制度出現問題,未能與時並進或存在漏洞,應責成負責官員立即向公眾交代及研究如何避免

聆聽的藝術

虛心聆聽是十分重要的溝通技巧,在過去幾年的社會運動,以及近年教會年青人大量流失的狀況下,不少人都呼籲教會的領導層、長執和導師要放下身段,多些主動聆聽年青人的心聲,這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很多有了一定的人生經驗,在不同領域略有成就的中老年人、或者所謂「收成期」需要留意的問題,因為年紀漸長、經驗愈多,有時難免會更自信、甚至固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