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角度的公平
究竟何謂公平有時是十分吊詭的,因為對一些人特別「公平」,或者是大家習慣了某類「公平」之後,原來卻有可能會對另一些人帶來不公平,甚至當大家想作任何「公平」的改動,亦會令人感到是不公平。
過去大半年因為疫情的緣故,許多人已習慣了在家工作,特別是公務員或者一些受公帑資助的機構,因為僱主沒有財政壓力,因此,比起商業機構或沒有受資助的社福團體有更大的能力承擔因停工、減產帶來的財務損失。而眾所周知,所謂在家工作,其實只是一個較為「好聽」的說法,因為不少工種,特別是一些前線服務根本是無法在家辦公的,在家工作其實就是變相的有薪假期。若果改為放無薪假,哪怕疫情嚴峻,相信不少人也會即時要求復工。
若果疫情幾個月就能捱過,相信大家不會太過介意,但當疫情不是以月而是以年計算的話,對於無法在家工作的工種,是否應該和真正能在家工作的工種有不同的安排,才是對所有同事和服務使用者更公平是必須正視的問題。因為彈性上班;加強防疫裝備;提升辦公室的清潔水平和次數;為要與公眾接觸的同事做檢測等等,都是可以減低感染風險的防疫措施,而毋須一刀切的安排在家工作、或者放假。
而在大家習慣了在家工作之後,最近的9號風球又帶來了另一個有關公平的思考,究竟掛8號風球以上或者黑雨的時候,大家是否需要在家工作,還是應該繼續享有打風假才是公平的呢?一直以來,8號風球以上,許多公共服務(如法院、銀行)和一般寫字樓等都會因為交通服務大部份停頓和安全的考慮而停止辦公,打風可以有額外的假期已是我們的習慣,也是許多打工仔理所當然的「福利」,就像許多學生渴望打風不用返學一樣。
不過,其實打風的時候,不少的行業,如醫院員工、警察、消防、緊急服務、傳媒、食肆和物業管理等等都是要繼續工作的,有些僱主會提供額外交通津貼和薪酬、甚至有車輛接送,但亦有一些是要自己想辦法過五關、斬六將才可以安全返回公司的。因此,在惡劣天氣的或有重大交通事故的時候,僱主容許員工毋須返工或者接受大家可以遲到,其實主要是安全和交通安排的考慮,而不是公平問題,打風就算要返工並不等於就是不公平或無良的安排。
因此,當不少人已習慣了在家辦公,那麼打風的時候僱主既然沒有要求員工冒險返工,而是要求大家繼續安全地在家工作,其實又有何不可?也許有人會問,那麼打風若在家工作時受傷,可不可以當作工傷?要求員工打風時繼續在家工作會否有額外的風險?其實這個問題與打風無關,僱員在家工作時是否受勞工保險和工傷條例的保障,是勞工處和保險公司需要盡快澄清的問題,因為過去大半年無論有沒有打風,大家早已在家工作,而員工的家居是否安全,恐怕僱主亦無能為力。
當然,任何既有的「福利」若有任何改變,都會令員工在感受上不舒服,因此,若期望達至雙贏,其中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法,是在正常辦公時間(一般是早上9點)之後才取消8號以上的風球,僱主可容許實際上可以在家工作的同事當天在家工作,毋須在兩小時之內急於趕回公司,避免全港打工仔一起狼狽地逼車逼人趕返工,相信也會受到不少打工仔的歡迎,真正的公平應該是與時並進,以及在互諒互讓的情況下產生更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