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話家常談呼召

吳庭亮博士   |   加拿大信義會新生命堂傳道
21/11/2013

說起「呼召」,有些基督徒可能以為是神對某某的特殊啟示,要他/她放下一切成為宣教士或傳道人。筆者沒有「特殊」的「呼召」經歷,但神卻恩待,再容許不配的我去服事教會。

《聖經》對神的呼召有很多記載和教導,既然是閒話家常,也限於篇幅,便不加以詳述,只是分享個人感受。最深印象的呼召,自然是耶穌對彼得的呼召,路加有詳細的描述(路五1-11)。雖然筆者沒有彼得蒙召時的震撼,但卻有很大的共鳴。彼得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而主有寶貴的應許:「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

對所有人(不限於基督徒),神都發出呼召,耶穌天國喜宴的比喻已闡明(太二十二1-14)。恰如耶穌說:「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可二17)所有基督徒只是一班願意正面地回應神呼召的罪人,因為基督徒都相信《聖經》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上帝呼召我們是十分清晰的。保羅和彼得的勉勵又為基督徒所熟悉的。保羅勸勉我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弗四1)彼得鼓勵我們:「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前者是個人操守,後者是目標和任務,與耶穌給門徒的大使命(太二十八18-20)是一致的。

最近閱讀提摩太後書,保羅對提摩太的勸勉,也成為我重新思考蒙召作基督門徒的焦點:忠於上帝的福音、作無愧的僕人、盡本份傳福音。感謝上帝,過去二十個月在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服事,幫助我整合信仰和生命,令我對一些議題有更深入的認識。現在祂又帶領我回到教會中服事,願榮耀頌讚歸於上帝,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