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標題 掩蓋問題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06/01/2011
專欄:每週評論

一直以來,不少在報章中打扮成為醫學報道的成藥廣告都引人詬病,認為當中有誤導讀者之嫌,有些時候讀者沒有留意在文章一角,以超細字體註明的「廣告」或「資料由客戶提供」等字眼,隨時會以為是新聞。此外,這些廣告往往加插調查研究來點題,如:「XX證實強肝解酒」,這個「證實」的報告來源是無從稽考的;又例如:「XX筆記簿型電腦連續4年全港總銷量No.1」即使大標題有註腳標示來源,實際上是個已過時的調查。 
 
有經驗的讀者應該能夠自然地過濾廣告的吹噓,但當媒體中調查氾濫,讀的人膩了,一些真正的新聞報道,尤其涉及較為平淡的調查結果時,就更要加鹽加醋了。
 
一月三日有報章報道懲教署最新數字,標題所反映的相當嚴重,分別是「性罪行女犯人增一倍」1和「亂倫坐監升 女性犯性罪行增」2。如果只看鹽份重的標題,還真以為世風日下、連女人都變得十分猖狂、要小心身邊的女性云云。細看內文:「女性觸犯性罪行被判入獄人數增加,由09年的3人,增至去年首10個月的6人……」讀畢就發現被「增加一倍」這些數學名詞誤導。更甚者,假如再仔細讀下去,你更會發現,亂倫增加了兩倍是指由1人升至3人。而事實上,青少年犯性罪行佔整體性罪行的兩成,並沒有嚴重增加的趨勢。
 
我當然沒有低估性罪行對當事人帶來的嚴重影響,我寧願一宗性罪行也沒有。但在標題中玩弄數學名詞,上升了一倍、幾倍,甚至是幾十倍,在人數上縱使是由1變為10,營造出社會現象:「女性性罪行倍增!」、「亂倫倍增!」
 
你的眼球是否受誇張標題誤導,而對一些社會現況存有誤解、甚至把問題的癥結掩埋?事實上,我們更應讀出這則報道隱藏的欺凌問題:「通常係一班人干犯性罪行期間,女仔從旁協助,佢哋嘅心態係利用性去侮辱或者欺凌同輩,未必親身去做!」當男性朋友性侵犯另一名女性,身為女性的竟然從旁協助,並以此為欺凌手段,最能反映出的問題其實不是數字上升了多少倍,而是社會要大力關心在價值失範下,埋沒良知和泯滅同理心的青少年。與其誇大用詞,慨嘆道德淪亡,何不將焦點放準,宣揚關愛價值,以化解真正的問題──欺凌。

 
1蘋果日報,2011年1月3日,A6
2太陽日報,2011年1月3日,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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