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目標相符的行為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5/2018

偉大、美善的目標究竟需要以怎樣的手段來配合?當我們目標正確的時候,就算未至於不擇手段,但是否也可以合理地使用一些極具爭議的非常手段?例如一般來說,社會人士多認為賣淫或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是不合宜的,但是否只要不涉及金錢交易就沒有問題?若果是協助弱勢群體,是否更可以令整個行動加上光環?又例如偶像與粉絲之間的關係,若由粉絲花錢購買偶像的產品,轉變為粉絲用錢去捧紅偶像,會否令兩者的關係變得更複雜?又例如基督徒從政人士若高調宣揚自己的基督徒身份,令社會人士感到他所支持的價值觀好像就等於香港普遍信徒的價值觀,這會否變成「騎劫」信仰?今期《燭光》嘗試從不同的角度看這些近年熱門的趨勢,希望引起大家反思和討論。

此外,四年一度的世界盃又到了,轉眼之間賭波合法化已15個年頭,打擊外圍是馬會多年來不斷推廣賭波、賭馬的藉口,究竟外圍的影響實際有多大呢?而在有關性別承認的爭議中,當中涉及一些人數極少、容易被忽略或誤解的群體(如雙性人),究竟我們是否真正明白他們的需要和訴求呢?更重要的是,當大家有所爭論的時候,其實是否針對相同的範圍,還是各說各話呢?校正焦點,應是就所有社會議題討論前應有的態度,希望今期《燭光》可以為大家討論這些複雜問題時,提供一點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