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傳」「疑」 更可疑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3/2015

新聞報道最好當然是報道真相,但當真相尚未能清楚查明時,傳媒也會把一些未能證實的消息報道出來。但為免負上法律責任,以及令讀者能夠分辨此並非百分百準確的消息,報道較常見會加上「傳」或「疑」等字眼。有些編輯為了令標題更搶眼,往往會把這類字眼縮小,但讀者若細心察看總能看得出來。不過若然連這類字眼也刪去,其實是在故意誤導讀者,甚至混淆讀者的思緒。

有關早前日本記者後藤健二被綁架的事件,《蘋果日報》於1月29日以「伊斯蘭國放日本人質」[1] 為題刊在頭版;而新聞內容又指「IS在昨晚十時限期屆滿後於網上發放新片段」,並將釋放人質,這報道實在會令讀者認為人質已經安全。然而,當我們比較另外兩份報章,卻看到它們內容只提及「疑似ISIS分子……宣稱」[2] 及「與IS關係密切的網站……聲稱」[3] 釋放人質,明顯對未能證實的消息較為保留。

而《蘋果日報》於翌日卻報道「中東傳媒和親IS網民前天狂傳里沙維和後藤將獲釋消息,但最後沒有成真」[4],已不是實在地指這是IS發出的消息,其實亦間接承認未有足夠證據核實便擬出該標題。

當然大家也希望人質盡快獲釋,然而讀者若發現在芸芸報道中,偏偏有些傳媒沒有用上「傳」或「疑」這些字眼,請不要太快認定這是甚麼獨家內容,也不要全然相信。從以上例子可見,這反而是更值得可疑的事。差之毫釐,謬之千里!

 


[1] 「峯迴路轉 伊斯蘭國放日本人質」,《蘋果日報》,A01,2015年1月/29日。

[2] 「約旦允換囚 日記者現生機」,《明報》,A23,2015年1月29日。

[3] 「日本人質獲釋?」,《東方日報》,A22,2015年1月29日。

[4] 「IS發最後通牒 傳換犯救人質談判破裂」,《蘋果日報》,A24,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