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

──社運動員與集結的新領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5/2014

社交網絡及即時通訊等工具成為香港人日常生活的重要部份,亦成為現時社會運動的動員渠道,甚至成為戰場。但這是否等於網絡就可以有效地成為輿論戰場及動員場地?而新媒體如何與社會行動互相配合產生巨大的果效?新媒體能否有效令資訊傳開,是否動員的最好地點?新媒體如何改變整個抗爭行動的做法?這些皆是本文討論的範圍。
 
剛剛在台灣落幕的太陽花學運,透過網絡動員參與,結果一呼百應;2012年香港學民思潮由一個facebook專頁開始,一直動員學界反對國民教育,最後令議題萬人矚目,最高峰時可以召集數以萬計的人包圍政府總部。他們發表一個話題就可以有過萬人讚好(like),並有大量分享和留言。[1] 以上在在顯示網絡社運的發展一日千里,在非暴力抗爭中以此為動員手法,非常成功。再看數年前開始鼓吹的「無魚翅婚宴」運動,令今日香港婚宴的魚翅酒席數量大減,魚翅入口量亦大降三成。[2]
 
近年對社運感興趣人士在香港透過facebook和網站,將相同意見人士的文章結集,方便網民翻閱,學習有關論述。網上自此各分門派,各有理據,並有不同的行動方針及策略,一時間社運與網絡緊密結連,成為主流。

網絡社運的挑戰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邱林川曾於中大的通識沙龍活動中分析用手機及網絡組織社運的挑戰[3],當中包括:
 

  • 回聲谷效應[4]引致言論極端化:以前我們透過電視、報章吸收社會資訊,會比較全面,但在網絡找資訊,往往只會看同類訊息,同類人聚在一起。結果左派愈來愈左,右派愈來愈右。如果我們說有時為了公義,會選擇達成共識和妥協,但若果連見面都沒有機會,又怎會有共識?
  • 按LIKE文化:台灣社運流傳一個笑話:「千人按讚,十人行動」,意即很多人在網絡上按讚寫句好,表面上可以凝聚一群人,但最後當要到場聲援時,人數卻甚少。最後整個行動的意思就只得Like,欠缺具體應該給予社會的壓力。
  • 行動商業化:我們經常使用的網上平台,也可能有不公義的情況。例如2013年的碼頭工運,不少人提出反對HIT,反對李嘉誠,但大家經常玩的卻是facebook,當中有部份股份是屬於李嘉誠。如此我們使用facebook時會否等於強化這個平台,繼續鼓勵不公義呢?
  • 監控問題:斯諾登(Edward Snowden)事件讓我們知道,整個網絡都被國家監控。在阿拉伯之春之後,很多人發現有些地區出現政權變更,有些卻沒有;所謂成功的地方,手機又能發揮多少作用,仍有很大的爭議。然而,在不成功的地方,民眾手機被監控均被認為是失敗原因之一。

鍵盤戰士與心理素質

網絡輿論促使大量所謂的鍵盤戰士出現,他們在網上專打「筆戰」,甚至有一群非理性、專門騷擾人的「五毛黨」。他們不求在理論上駁倒人,只求用人海攻勢,不斷湧現從他們立場出發的言論,旨在令人於網上世界就範,將別人的言論沖淡,或者甚至以抹黑對方,破壞對方為樂,內地稱這種人為「網上小白」。
 
在外國曾針對這群網絡打手(Internet troll)做心理分析,結果發現可將他們歸類在人格心理學中的「暗黑四人格(Dark Tetrad)」,當中包括維利主義[5](喜愛操控和欺騙他人)、自戀狂、精神病態(缺乏同情心)和虐待(以他人痛苦為樂),受訪的網絡打手均有以上四種人格特徵。研究更指出,除了自戀這項外,其餘三項特徵的嚴重性,均與他們上網做打手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係。[6]

網上動員效力宏大

究竟這種在網路上攻防對模塑整個論述會否有大影響?網上就流傳一個「百分之一」的定律,即一個人貼出一個訊息,只要有大約10個人轉貼,之後便有99人看到,以此比例來看即是大約有近100倍的傳閱率。[7] 所以我們不難想像,如果任何圖都以這種速度流傳,一張正面主題和一張負面主題的貼文的殺傷力都是一樣的。我們就會問這種以倍數傳開的東西,假如傳的是謊言、流言,或者惡毒的言論,對整個公民社會的傷害,或許會多於建設很多。然而,這種快速的傳閱率在組織社運卻起著大量的幫助,無論是在動員方面,又或是令議題引起關注,都可以快速地達成。

善用網絡世界  以說話改變世界

我們得承認,網絡世界可以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社運透過網絡可以與外界更接軌,更可鼓勵由下而上的改革,能促進公民社會的良性互動。但網絡只是個載體,言論的走向,除了受到不同的網媒,網上激進分子影響外,在這個沒有高低的平台上,每個人的說話,也有可能改變世界。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大家不能在網絡發揮強大的動員力量時沾沾自喜,但在網絡內容充斥錯謬時卻又像彼拉多一樣與問題劃清界線,拒絕承擔責任。

 
[1] 馬偉傑、陳琳、陳倩欣,〈探討傳統、網絡與社交媒體對青少年參與社會行動之影響——「學民思潮」2012案例〉,《傳媒透視》,2013年1月,頁12-14。
 
[2]〈入口降三成 轉口跌二成 無翅運動奏效 港魚翅交易勁減〉,《香港商報》,2014年4月9日,網址: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4-04/09/content_3325673.htm
 
[3] 鄭承峰通識教育研究中心,《手機、公義、與社會運動》,短片,2013年3月13日,網址:http://www5.cuhk.edu.hk/oge/oge_media/rcge/gesalon/video/140313.asx
 
[4] Natasha Singer, “The Trouble With the Echo Chamber Online”, The New York Times, May 28, 2011, http://www.nytimes.com/2011/05/29/technology/29stream.html
 
[6] Buckels, E. E., et al. Trolls just want to have fun.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2014), http://dx.doi.org/10.1016/j.paid.2014.01.016
 
[7] Trevor van Mierlo T, The 1% Rule in Four Digital Health Social Networks: An Observational Study, J Med Internet Res 2014;16(2):e33, http://www.jmir.org/2014/2/e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