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需要的考量

張思晉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1/07/2016

來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即將開展,各疑似或已公布出選的候選人已積極開展工作。要邁向成熟的民主社會,除了要有高質素的候選人,亦要有高質素的選民,因此投票亦成為了一個重要課題。

因應政治氣氛轉變,本土派崛起,加上建制及泛民皆有重量級的現任議員退居二線,來屆立法會選舉形勢令人難以預算。去屆建制派以總得票票數比泛民少的情況下卻取得更多議席,配票的精確程度令人訝異。因而香港大學的學者戴耀廷提出「雷動計劃」,期望透過協調令非建制派取得過半議席。

當然,作為選民可因應政治形勢作出策略性的投票,如家庭中的自我配票,或觀察支持陣營的黨派或候選人勢危而更改投票決定等,其實隨着近年互聯網的發展,已有網民自發性的作出配票呼籲,可惜因參與的規模及掌握數據的困難皆令這些行動未成氣候。撇開政治性的角力,投票是否只應或只可根據政治理念來作決定呢?顯然未必。

投票時的考量,可以參考各方面的因素,包括:候選人的政綱、能力、過往的政績、有否政黨支援等等。如候選人以要求政府撥出儲備向市民「派糖」作為其中一項主要政綱,這是否足以作為一名議員四年任期的重點工作呢?如候選人只提出「要換人」、「相信我」、「我說到做到」等等空洞的口號,到底選民可以根據甚麼原因相信並投票給該候選人?在普選問題上,過往兩屆立法會選舉中,不少政黨的候選人都以此為爭取選票的綱領,今屆相信普選仍是政綱的重點之一,但到底是真爭取還是真口號,需要小心辨清。如果我們只單以政治理念及政治形勢來選擇候選人,便會忽略了議員在監察政府施政的這個角色,又或錯失了選出真正有能力、有承擔、能為香港謀福祉的候選人。其實無論新的候選人或爭取連任的議員,網上都會有他們的往迹可尋,投票前先看看自己那個選區或功能組別的候選人,誰人只說不做,或者有沒有為他們虛無縹緲的政綱做過任何事,並非十分困難的事。

誠然,香港是自由社會,每名市民有自由投票及不透露投票取向的權利,能按自己所重視的因素投票給候選人,甚至選擇會否參與投票,這亦體現了民主自由的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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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21/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