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關於民事結合,你要知道的10件事……

10/05/2016

1. 民事結合是甚麼?

由政府認可,讓一對同性、或一對異性結合的制度,並得到尤如婚姻關係的權利和責任,但不叫作婚姻。

2. 民事結合起源?

首個設立民事結合的國家是丹麥,1989年設立,2012年被同性婚姻所取代。

3. 民事結合緣起?

當時宗教團體反對修改婚姻中性別的定義,為了迴避爭議,當時同運推動以制定新法律確認同性結合。

4. 民事結合不是婚姻?

比較英國、澳洲、加拿大三地的民事結合法,民事結合表面上不是婚姻,但法例的實際內容卻與婚姻法大同小異。最大分別就是對性別的規限。民事結合可謂是巧立名目的同性婚姻(參《香港婚姻及英澳加民事結合比較列表》)。
 

香港婚姻及英澳加民事結合比較列表

地區

香港

英倫及威爾斯

澳洲首都領地

加拿大魁北克

結合制度

婚姻

民事伴侶 Civil Partnership

民事結合 Civil Unions

民事結合 Civil Unions

制度定義

婚禮經舉行正式儀式,獲法律承認,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

民事伴侶是兩個同性別的人的關係

民事結合是法律認可的關係……與婚姻不同,但在所有法律上與婚姻有同等地位

民事結合是兩人委身……共同生活、堅持身分的權責……在法律或常理上,民事結合領域等同婚姻領域

申請要求

人數要求

兩人

兩人

兩人

兩人

性別要求

一男一女

同性

無列明性別要求

無列明性別要求

年齡要求

16歲或以上

16歲或以上

成人

18歲以上

婚姻狀況要求

禁止重婚

非已民事伴侶、非已婚

非民事結合者、非已婚

非已婚、非已民事結合

血親規限

非血親或姻親關係

非血親關係

非被禁止的關係:直系上代、直系後裔、兄弟姊妹

非上代、後裔、非兄弟姊妹

其他申請資格

---

---

其中一人居於澳洲首都領地

---

結合程序

通知書

向婚姻登記官發出擬結婚通知書,登記官公開展示最少15天,須3個月內註冊

遞交通知書,公開展示15天,須1年內進行註冊

簽訂聲明通知書,註冊須於遞交通知書多於1個月後;以及18個月內完成

簽訂通知書並公開展示20天後,3個月須完成註冊

監禮及見證人

在婚姻監禮人及2名見證人前

在民事結合登記官及2名見證人前

在主婚人及最少1名見證人前

在證婚人及2名見證人前

結合程序

於特定註冊場所,由證婚人宣述,申請人宣誓,並簽訂證書

於特定註冊場所,沒有標準誓詞,簽訂結合書

向證婚人表明結合意願,並以包括對方名稱和自願結合的宣誓

證婚人宣述婚姻的權責,申請人表達意願,並公開地簽訂契約

關係終結或更改

終結方式

1. 法庭宣判婚姻無效
2. 主動申請離婚

1. 法庭判出無效令或分居令
2. 主動申請解除令

1. 某方由民事結合轉為婚姻
2. 法庭判令終止
3. 某方主動申請終止通知

1. 由民事結合轉為婚姻
2. 法庭判令
3. 主動申請解除結合

申請終結時限

雙方結婚滿1年後方可申請

結合滿1年後方可申請

無列明時限

結合滿3年後方可申請

申請終結條件

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之地步,包括:通姦、不能合理地共同生活、已分居1年與及另一半同意、已分居2年、遭遺棄1年

在民事結合破裂至無可挽救的基礎下,包括無法合理地期望與另一半共同生活、至少分居2年與及另一半同意、至少分居5年、遭遺棄至少2年

無列明條件

已破裂至無可挽救之地步

申請終結方式

遞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須就子女撫養、財務、居所作出安排協議

提交申請,如涉及16歲以下兒童,法院必須介入贍養安排;物業處置、保險、財產、遺囑則根據與婚姻有關的相應法例

提交終止申請,有12個月作為冷靜期

雙方就「無法共同生活」作出共同宣誓,簽訂解除後公證合同,如無法做到前者或涉及兒童撫養問題,則由法庭判令

轉為其他關係

---

簡單行政程序轉婚姻或用典禮程序轉婚姻

民事結合取消後可轉婚姻

民事結合可被婚姻取代

 

5. 有了民事結合的國家,就不會制定同性婚姻?

現行35個已設立民事結合的國家,其中21個已批准同婚(參《民事結合後通過同婚的國家年份列表》),其他未通過同婚的國家裡,設立同婚的訴求依然不絕。看來,爭取同婚的訴求不會因民事結合而停止。

民事結合後通過同婚的國家年份列表(資料截至2015年底)

 

國家

通過民事結合的年份

通過同性婚姻的年份

1

荷蘭

1998

2001

2

比利時

2000

2003

3

西班牙

2004始不同地區

2005

4

加拿大

2001始2個地區

2005

5

南非

2006

2006

6

挪威

1993

2009

7

瑞典

1995

2009

8

葡萄牙

2001

2010

9

冰島

1996

2010

10

阿根廷

2003始4個地區

2010

11

丹麥

1989

2012

12

巴西

2011

2013

13

法國

1999

2013

14

烏拉圭

2008

2013

15

新西蘭

2005

2013

16

英國

2005

2014始3個地區

17

愛爾蘭

2011

2015

18

美國

1990始21個地區

2015

19

格陵蘭

1996

2015

20

芬蘭

2002

2015

21

盧森堡

2004

2015

22

德國

2001

 

23

克羅地亞

2003

 

24

澳洲

2004始5個地區

 

25

安道爾

2005

 

26

捷克

2006

 

27

斯洛文尼亞

2006

2015(3月訂立12月公投推翻)

28

瑞士

2007

 

29

厄瓜多爾

2008

 

30

匈牙利

2009

 

31

哥倫比亞

2009

 

32

奧地利

2010

 

33

列支敦士登

2011

 

34

澤西島

2012

 

35

哥斯達尼加

2013

 

 

6. 我可以反對同婚,卻又贊成民事結合嗎?

很難,除非你堅持民事結合法與婚姻法是毫不相干。只要無視民事結合法的實質條文,才能夠反同婚又「撐」民事結合。

7. 支持平等,就要「撐」民事結合嗎?

真正支持平等而又要修改婚姻制度的人,只有兩個選擇:「一齊冇」──取消婚姻制度這種特權,政府平等地不再以婚姻認可任何緊密的人際關係;或「乜都有」──取消所有婚姻制度的規限,包括人數、年齡、次數、結合年期、血緣等等,將婚姻權利和福利平等地擴闊至所有形式的緊密人際關係結合。

8. 除了民事結合,有其他方法保障同性戀伴侶的權益嗎?

有,多元授權書。多元授權書這概念啟發自現行的《持久授權書條例》。由政府牽頭推動,透過互相授權方式,保障各種緊密的人際關係,不論是同性同居、異性同居、誼親關係、生死摯友,還是獨居長者與他所信任的人。

9. 多元授權書有咩好?

以授權保障緊密關係,能同時保障婚姻以外的各種緊密關係的權利,而非只狹窄地照顧同性伴侶的權益。賦予授權人與受權人的身份,迴避了修改現行婚姻制度的爭議。而多元授權書由政府推動,亦減少各種散亂層面的行政費用及擾人程序。授權人被賦予更大的選擇權──授權對象、受權人數、授權範疇、授權時效,而政府各部門須要承認受權人的身份,並給予與授權內容相應的待遇。

10. 有甚麼原因反對多元授權書?

冇。
 

 

延伸閱讀:

短片:【懶人包】民事結合與多元授權書 

消弭歧視的多元進路想像 

關於「配偶」的再思 

吳宗文建議教會放寬底線 可提出接受同志申請「民事結合」 

溫水煮蛙話民事結合 

民事結合與醫療代決權 

多元成家的界線 

同志友善政策 

民事結合/同性婚姻一覽表 

先民事結合,後同性婚姻? 

令人成為二等公民的民事結合 

小眾的觀點──從兒童福祉看同性婚姻 

論跨種族婚姻與同性婚姻的類比 

成人權利與兒童福祉—孰輕孰重? 

QT 案(上) 

QT 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