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援交到粉紅金錢 ── 2009本港性文化事件簿

整理、撰文: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6/01/2010

2009年的青少年援交問題經傳媒廣泛報導後,公眾終於得悉問題的嚴重性。而少女大肚照和多段青少年親熱短片在網上火速流傳,青少年樂於公開自己(或別人)性史的情況令人嘩然。此外去年參與同志遊行人數急升,負責人直言可用粉紅金錢(Pink Money)帶動本港的經濟。而年終立法會通過《家庭暴力條例》修訂,保障範圍擴大至同性同居者,同性關係首度出現在香港法例,其發展值得關注。

援交將成為本港的「風土病」?
 

去年援交少女兇殺案轟動全城,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關注少女援交的問題。雖然警方大力打擊操控援交少女的賣淫集團,[1]以「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的罪名拘捕援交少女。[2]但這並不能成功遏止少女援交的情況,她們反而由在網上招攬客人改為朋友間互相介紹。[3]不少社福機構亦因應援交的問題而成立專門協助援交少女的輔導小組。
 
當大多數市民認為援交是不恰當的行為時,社會上卻有一股聲音認為援交是青少年身體自主的表現。[4]香港社會風氣日漸開放,不少青少年把婚前性行為當作是情侶間必然的事,甚至視集體性行為是一種性愛遊戲,我們不難想像若干年後援交將成為香港的「風土病」,被美化為青少年賺取金錢的一個好方法。
 

大肚照和親熱短片網上火速流傳
 

2009年3月上旬,一名14歲的未婚媽媽將她的大肚相片上載到互聯網,[5]隨即引起市民對青少年未婚懷孕的關注。母親的抉擇透露求助個案有上升和年輕化的傾向,16歲以下意外懷孕個案增加近倍。[6]此外,去年網上亦流傳數段偷拍青少年在公眾地方親熱的短片。上文提及的14歲未婚媽媽和其中幾段片段的當事人更被網民「大起底」,慘被公開個人資料,需面對極大的壓力。[7]

同志遊行盛事化
 

2009年的香港同志遊行一改2008年的格調,學效外國的做法,舉行嘉年華會式的同志遊行。遊行人士以他們的性傾向為傲,他們沒有大聲疾呼,奇裝異服的人也不多,參加人數由上年的1,000人增至1,800人,[8]增幅達80%
 
遊行後的表演節目比往年更具規模和水準,表演者包括香港電台節目「自己人」的主持、年青偶像歌手等。此外,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女士撰文支持同志遊行,知名導演許鞍華女士更到場擔任首屆「彩虹大使」,亦有商戶為是次活動提供贊助。雖然政府婉拒大會的要求,沒有派員出席當日活動,但容許主辦單位在宣傳品上加上平機會的標誌。[9]
 
同志遊行已成為香港同志圈子的一件盛事,遊行當天主持人亦直言要以粉紅金錢(Pink Money)[10]帶動香港的經濟。當香港同志遊行的參與人數繼續上升。幾年後它或許真的能為香港經濟帶來利益,成為推動旅遊業的一項「文化活動」,到時政府對它予以肯定也不足為奇。當政府、演藝界和文化界都對同性遊行表示支持時,大家便可更振振有辭地說同性戀行為沒有問題了。
 

從家庭暴力到同志友善
 

政府在20096月建議在《家庭暴力條例》內加入不涉及任何關於「婚姻」、「配偶」或「夫妻」的「同居關係」定義,條例名稱亦改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並獲得社會普遍支持。[11]《家暴條例》的爭議看似告一段落,但同志友善政策的理念卻逐步浮現。
 
香港中文大學聯同女同盟會在去年6月公佈調查結果,發現同性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情況比異性配偶家暴情況為高,並建議政府為前線社工、輔導員、警員等提升同性戀家暴意識。[12]
 
去年7月30日立法會委員會在審閱《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時,多個支持同性戀團體要求政府增撥資源培訓前線社工、警員及輔導人員處理同性同居者的暴力事件[13]
 
香港小童群益會在去年8月公佈調查結果,發現有同性戀傾向的學生在學校經歷不同程度的排斥杯葛,倡議「無歧視校園」,教師和社工都應尊重及接納不同性取向的學生。[14]
 
以上的調查和建議都指出同性戀者的社區支援缺乏,社會應實施「同志友善」政策。當政府增撥資源為社工、教師和警員提供輔導同性戀者的培訓時,若只單方面聽取這些團體的聲音,勢必教導一些未經證實,仍有爭議的觀念,例如同性戀是天生、正常和不能改變的。

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性解放的思潮輕易地透過網絡世界進入每一個家庭中。面對有關性文化及性教育的問題,學校和家庭要攜手合作,為青少年提供一個適合的環境讓他們的身心靈可以健康地成長。

[1]2009/06/01,《太陽報》,A15港聞,<網上馬伕招攬13歲女援交>。
[2]2009/07/10,《東方日報》,A12港聞,<援交少女判感化母代搵學校>。
[3]2009/07/12,《明報》,A08港聞,<援交少女成「淫媒」收介紹費>。
[4]2009/08/09,《明報》,P03周日話題,<不是羔羊,是鏡子——與兩名男性工作者談援交>。
[5]2009/03/09,《星島日報》,A3要聞,<14歲未婚媽媽網上曬大肚相>。
[6]2009/03/28,《東方日報》,A13港聞,<未婚媽媽激增政府支援不足>。
[7]2009/09/29,《星島日報》,A21港聞,<親熱短片曝光兩生壓力沉重>。
[8]2009/11/02,《新報》,A05港聞,<1800同志遊行反歧視參與人數倍增冀成旅遊盛事>。
[9]2009/10/23,《蘋果日報》,A12港聞,<下月1日上街要求性傾向平等同志遊行高官拒撐場>。
[10]即同性戀者的消費。
[11]2009/06/04,《明報》,A10港聞,<家暴例倡涵蓋同性同居強調不影響其他法例>。
[12]2009/06/17,《明報》,A18港聞,<五成同性戀伴侶受暴力>。
[13]《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紀要。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56/minutes/bc5620090730.pdf
[14]2009/08/11,《新報》,A08港聞,<逾半同志學生受歧視遭肢體傷害性騷擾兩成想過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