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牧養愛投訴教會的人……我有話說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9/05/2019

在買賣或提供服務時,不少人動輒投訴,有的人甚至為了爭取更多「著數」而投訴,成為了討價還價的渠道。投訴,彷彿成為一種生活技能,但若在教會中運用這種「技能」,可以嗎?教會可以有「投訴機制」嗎?教會怎樣面對喜愛用投訴來表達需要的人呢?傳媒人春麗、觸動輔導中心程翠雲和筆者,在4月23日,就此議題與約30名教牧、團契導師分享如何牧養愛投訴教會的人。

對教會的投訴,大致可分三類,第一類是投訴教會的一些活動和安排,例如崇拜沒有敬拜隊,團契的節目太單調,講道的內容空泛等等。這類投訴相對較易處理,因為所討論的大體上都有事件作為根據,容易聚焦和處理。教會就不同的活動內容,如果已經有一定的框架,可以跟投訴人解釋框架的理念,如果對方提出的一些意見是合理又能改善活動,確實可以接受他的意見。但如果為了其他肢體的需要,或從牧養角度考慮,而不能依投訴人的意見作出改變,這就需要向他解釋,或者可以在一些全堂性的會議中提出,看看有沒有改變空間。

第二類投訴是與關係有關。大家總會期望教會是愛的群體,但要成為愛的群體的確不容易,因為總有些人可能因為不同肢體的說話、動作、表達等而受到傷害,牧者一旦接觸到肢體的傷口,往往要小心處理。既要讓他自己知道教會的確是個不完全的群體,所以肢體間的表達未必如他所預期的,同時又要表達教會的肢體也有盡力與他同行。這種針對關係的投訴不易處理,特別如果是因為在不同的場合,例如在網絡即時通訊工具中爭吵鬧翻,就更難處理。面對這種投訴,要有耐心,同時要讓雙方明白該如何處理衝突。

最後一類投訴是針對權威而提出的挑戰。有時肢體的投訴不是針對事,也不是針對關係,而是針對人,特別是牧者的權威。出現這種情況不一定就等於是牧者的錯,更多時可能是肢體以往的經歷,令他容易對牧者產生負面的情緒。遇上這類情況首先要了解肢體的需要,即使他的投訴用了非理性的方式去表達,也要忍耐。

以上三類只是一個很粗略的分類,除了了解投訴的內容和動機外,其實更重要的是面對自己。不少人以為面對投訴時,只要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就能解決,但現實是不少事情往往無法輕易解決。處理投訴的人,需要了解自己的限制,有些事情即使盡了力也可能是無力改變的,不要以為自己是神人,可以解決所有問題,過程中也不宜過份自責。在不同的投訴中,萬一自身能力不足以解決,首先不要太自責,如有需要,可以向外尋求協助。

另外,從教會的角度來看,我們更看重的應該是教會設立的目的,就是一群上帝揀選,蒙恩的罪人,在一同走窄路的過程中,互相建立和扶持的群體,但世俗的投訴文化卻是消費主義下的副產品,當中強調的是商人和消費者的關係、消費者的權益,以及兩者更多的消費活動。將這兩種不同的文化和思想框架放在一起,明顯會有衝突。

最後,有很多人問道,不少人因為在教會遇到很多問題,投訴不果最後離開教會,他應該怎麼辦?我們建議他認真找一個適合自己的信徒群體,畢竟基督徒是應該在一起的,至於是哪一種群體,我們鼓勵肢體在選擇的過程中,同時認識自己的需要,以致減少錯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