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廿一世紀最大的挑戰──性革命

回顧與展望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31/05/2012

為甚麼明光社要關心性文化?因為我們相信人有神的形象,身體是尊貴的,而兩性關係也須要尊重,不應放縱。事實上,神創造人及萬物,有其秩序,假如此秩序被破壞,教會便應該發聲,使社會不致失序。我們不是要強加基督教的價值觀於大眾身上,只是希望提供另一個思考向度供市民選擇。
 
學校的性教育工作
提起明光社在性文化的工作,很多人會聯想到同性戀,這主要是被同性戀運動刻意標籤。其實,我們做得最多的是傳媒教育及性教育,因為我們發現媒體當中的性意識,對青少年的性態度及價值觀影響非常大,而學校極缺乏這方面的資源。因此,我們每年應邀到學校為學生、家長及教師主領200至300場講座及工作坊,佔了同工們大部份的時間。
 
近年,校長老師們因為教改已疲於奔命,又要處理學生的婚前性行為、未婚產子、援交和同性戀等問題,實在難以招架,因此,支援學校性教育是我們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我們每年都會製作多個教案,放於網上教案區,供學校老師免費使用;又製作教材套,如《了解及面對色情文化教材套》、《性、愛、婚姻教材套》、《我的同志朋友》等;以及製作展板供學校借用。此外,針對青少年的需要,我們編寫了《青少年性問題101》;而為了讓校長老師對時下青少年所面對的性問題有更透徹的了解,明光社亦定期舉辦性教育教師訓練課程。
 
明光社應邀到學校主領性教育講座及工作坊的次數逐年上升,除引證我們的事工獲得學界的肯定外,也反映到中、小學生對性教育需求的殷切。
 
不單在香港,我們的同工亦應邀到台灣及馬來西亞主領相關的聚會,每個月亦有一至兩次到澳門主領性教育專題講座;我們的《性、愛、婚姻教材套》更被台灣校園出版社修訂後於台灣的學校及教會使用。未來,我們希望能為家長舉辦這方面的培訓,亦會繼續與性文化學會合辦性神學證書課程,邀請不同大學和神學院的教授及專家教授有關性的生理、法律、神學及倫理問題,裝備教牧及信徒領袖。
 
《性傾向歧視條例》及同性戀運動

回歸前因為社會人士普遍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已多次在立法局被否決,但自2000年開始,本港同運團體再次要求立法會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但明光社聯同一些團體深入研究外國及本地相關法例後,發覺條例會嚴重影響言論及宗教自由,加上性傾向無法透過客觀方式驗證,被濫用機會高及會導致逆向歧視,因此多次出席立法會公聽會及向傳媒表達反對意見。拖拉至2005年,有見形勢非常險峻,我們立即聯同維護家庭聯盟及其他團體發起聯署反對立法,反應非常熱烈,共有9,800人及374個團體參與,使我們有足夠金錢在4月29日於《明報》刊登四頁全版廣告,將我們的憂慮及參與名單刊登,使公眾對有關法例的影響有更深了解。政府於2006年宣佈擱置立法。
 
自從登報事件後,同運團體及他們的支持者便不斷攻擊我們,包括於2005年到教統局抗議我們透過公開投標開辦的人權教育教師訓練課程,除在報章刊登公開信,又接近一個月持續打電話滋擾教統局負責批核的部門,還有一位外籍人士絕食抗議及衝擊教統局,令負責官員不勝其煩。記得我們那時候授課,每次教統局都有四至五位同工到來監督,非常隆重其事。雖然課程完結時,有超過85%參加者表示課程對他們有幫助,但經過這次事件後,教統局決定自行承辦有關課程,同運團體的行動已成功令教統局不再招標外判有關人權的課程。
 
以後幾年,同運團體差不多隔年都會向我們抗議。如2007年於我們賣旗日前到明光社辦公室抗議及呼籲市民不買旗,在賣旗日當天更騷擾賣旗義工。他們又誣捏明光社曾投訴電視台播放《秋天的童話》和鏗鏘集《同志.戀人》,以及《中大學生報》。事實上,明光社並沒有作出上述投訴,只是應傳媒查詢時,作出評論,並出席立法會召開的會議表達意見。我們曾多次對以上指控作出澄清,但他們都視若無睹,目的是要以謠言破壞我們的形象,削弱我們的公信力,以達到封殺我們的財政收入和支持,包括政府資源和公眾捐獻。
 
在2008年,同運團體又到明光社辦公室抗議我們對《家庭暴力條例》修訂的意見;2009年則抗議我們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意見;2011年更於我們舉辦性教育教師訓練時衝入辦公室及佔領課室,期間我們有同工遭夾傷,最後要報警處理。未來,相信只要我們對《性傾向歧視條例》及同性婚姻的立場沒有改變,挑戰將會愈來愈大。
 
同性戀諮詢熱線及出版《認.同--關心同性戀》
2009年起明光社設立同性戀諮詢熱線,希望能幫助有同性戀困擾的人士及其家人解開心結,活出豐盛的人生。雖然熱線使用率不算高,但總能幫助一些人,來電者包括教師、社工、中學生、當事人、導師及同性戀者的戀人、朋友、同學、父母和親戚等等。當中尤以父母的焦慮最大,他們往往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者,引致很多關係上的衝突及破壞。經過疏導後,情緒一般能獲得舒緩,了解與子女重建關係的重要,我們深信父母不離不棄的愛是處理任何與子女衝突的最重要態度,而對同性戀課題有更深的認識是減少誤會非常重要的一步,因此,我們出版了《同性戀多面睇》及《認.同--關心同性戀》小冊子,供家長、學校及教會使用。
 
其他回應性文化的工作
2008年藝人陳冠希的情慾照在網上流傳,我們立即發出譴責聲明,呼籲市民不看,不下載及不轉載,亦舉辦研討會探討對情慾照的合宜態度,及如何建立健康的性觀念。
 
另一方面,對於社會上不斷有人要求娼妓合法化,我們一直反對,亦不贊成妓權是人權。我們經常出席各大專院校舉辦的性文化節參與學術討論、接受電台及電視台訪問、於報章撰文,以及出席立法會的公聽會,向議員及社會大眾闡述我們的理據。但在反對之餘,我們亦呼籲教會及機構正視這些被社會剝削的婦女的處境,為她們提供就業培訓,希望她們可以脫離當娼生涯。
 
政策倡議
過去多年,我們都就涉及色情監管的法例,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的諮詢文件均有作出回應,包括於報章撰文、出席立法會及政府的諮詢會議,又設置街頭展覽,提升公眾對條例影響的認識。2010年當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設立「性罪犯名冊」,以減低兒童被孌童癖者性侵犯的機會,我們大力支持,而「性罪行名冊」亦於2011年落實執行。
 
未來的挑戰
近年,喜見有較多的基督徒及牧者願意出席立法會的公聽會表達意見,多了對社會公義發聲。隨著詮釋學大行其道,相信有一些人會按自己的心意曲解聖經對同性戀的立場,教會必須教導信徒,聖經清楚表明不接受同性性行為,但神愛每一個人,不論是同性戀者或其他偏離上帝心意的人,教會都不應將他們拒諸門外,相反,信徒應常常將基督的愛用行動表達出來,用真理感化人心,讓他們明白和尋求神的心意,而不是當社會上有聲音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才就公共事務發聲。
 
此外,信徒亦應跳出功利主義的思維,謙卑地服侍人,真心地與那些在同性戀問題掙扎的人同行,陪伴他們走過艱難的歲月,用行動表達對同性戀者的關愛,以生命闡釋基督的愛而非教條。
 
未來,面對變性人婚姻的爭議;同性婚姻及同性伴侶法;同性戀運動在中小學及大學的滲透,深願有更多教會及信徒為保護我們的鄰舍及下一代多出一分力,與我們一同回應廿一世紀最大的挑戰──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