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運動 教會該如何自處?
燭光網絡 92期 (p.16)
這陣子,普選及佔中議題在香港鬧得沸沸揚揚。先有「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此運動最先討論佔中的合理性;其後又有真普選聯盟提出政改的建議方案;而近期「幫幫香港 出聲行動」則明言反對佔中。香港何去何從,相信社會仍需要更多討論。雖然是次佔中運動的終極目標,是為「爭取2017年普選特區行政長官」,[1] 不過,本篇文章不是討論佔中是否合理或討論普選方案,而是借這件事反思教會,特別是傳道人,可以如何回應。
支持反對 各有意見
在傳媒影響下,現時焦點集中在佔中對當權者的挑戰和可能引起的衝突,這是傳媒樂於報道的,而佔中的終極目標彷彿被遺忘了。甚至有報道指新界原居民也會為自己的權益佔中,[2] 明顯把佔中從原來為維護公眾利益轉變為尋求私利的手段。
《明報》在2013年5月7日的特稿,大致反映教內教外對基督徒佔中的主要觀點。[3] 吳宗文牧師代表反對佔中一方,認為基督徒不應犯法破壞社會秩序,[4] 應專心傳福音和服侍鄰舍;郭乃弘牧師代表贊成佔中的一方,認為基督徒在社會裡應行公義,就是犯法也在所不惜。而聖公會鄺保羅大主教在第1956期《教聲》中亦不贊成「佔中」,認為明年不是爭取普選的最後時刻。[5] 然而,不論是哪一方,相信都不是反對以民主方式普選特區行政長官,這也符合基本法的。討論的關鍵在於:怎樣才算是民主的方式?甚麼才是合適或可接受的時候實行普選?這都需要更多的討論,也可能是沒完沒了的爭議。
基督教內對佔中的不同看法
從信仰的角度來看,基督徒可以如何抉擇呢?教牧可以如何帶領教會回應?特別是當教會內不同群組有重大的分歧,教牧要如何處理?教牧要如何取態?從教會的角度來看,這會否成為合一與公義之爭?事實上,不少教會甚至堂會內已出現不同群組的爭辯,特別是年輕和年長一代之間不同的意見。但合一與公義是否不能並存呢?
陳成斌認為佔中「只是每個人自己對社會或政治議題的判斷,而不是信仰的判斷」[6],由此來看,只要恰當處理教會不同的意見,不應影響教會信仰的合一。張雲開認為從保羅書信及其他新約書卷來看,基督徒是「天上國民」,只對上帝無條件的效忠,因此,「保羅永遠不會排除抗拒服從其他權柄的可能性」,所以,聖經沒有原則性禁止抗命。[7] 郭偉聯則認為基督徒參與公民抗命,是「兩個道德原則衝突──追求某種「道德」價值與法律的『道德』價值──之中作出取捨」,而這種追求「道德」價值可以是基於「追求更高的命令」。[8] 不過,郭偉聯不是批判不支持佔中的人,而是鼓勵我們不論支持與否都應反思「追求更高的命令」的本質。他亦同時指出,雖然公民抗命本應是「非暴力思想」,但從甘地和馬丁路德金的遭遇看來,卻是「不能避免暴力」。這也是教牧和教會需要關注的。
江丕盛則提出「國以民為本,民以生為先」[9] 作為基督徒關心社會的首要目標。而當中重要的是要能「彼此虛心聆聽」,不應「標籤他者,打壓異己,誣衊挑戰者」。[10] 反對佔中者,容易被標籤是親中、親政府、維穩、保守;贊成佔中者,會被標籤是亂港、知法犯法;不表態的人,可能被標籤是騎牆、無立場、漠不關心社會。這種標籤行為,只會增加教會內的紛爭,對達致改善民生的目標沒有幫助。
胡志偉牧師建議教牧在面對民主發展的討論時可以用LEAD的方式來處理:L代表聆聽(listen),教會作為聆聽不同意見的平台;E代表參與(engage),引領討論和信仰反思;A代表避免(avoid),教會不一定有既定立場,更不要人身攻擊;D代表察驗(discern),教會群體一起尋求神美好良善的心意及福音的真諦,以及福音如何建立教會群體。[11]
神對教會的呼召:行公義好憐憫,謙卑與神同行
普選特首是民主的訴求。若特首是由市民選出來的,就要向市民大眾負責,尋求市民及社會的最大福祉。然而,個人認為,作為基督徒,不能迷信民主制度能真正彰顯神的公義。雖然民主制度總比獨裁制度優勝,但環顧全球民主國家(包括美國在內),神的公義仍不能真正彰顯,社會仍存在很多因人的罪所引來的問題。宏觀的有泡沫經濟和跨國公司的壟斷;社會層面有貧富懸殊和家庭解體;個人的倫理關係混亂(如離婚與性解放衍生的問題)等等。
縱然現實如此,但基督徒仍然是仰望上帝的國降臨,祈求祂的旨意行在地上。而教會仍是神在地上的見證——見證神的愛和公義是可以並存的。神呼召教會在世上行公義好憐憫,謙卑與神同行。至於用甚麼方式、怎樣的制度,求主賜智慧和憐憫。
[1] 〈信念書〉,網址:http://oclphk.wordpress.com/2013/03/27/chinese/,2013年7月9日登入。
[11] 胡志偉牧師,「教會如何面對民主發展及分裂」http://www.truth-light.org.hk/video/title/n4260,2013年7月10日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