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 小三福音

02/09/2014

有報章指平機會一名高層在近期歧視條例檢討上公器私用,私下到教會「煽動」教友「反平權」。據知這位高層是平機會的開荒牛,在平機會工作近二十年,曾與歷任主席共事。報道刊登後,輿論一面倒批評該名高層濫權。然而,我們不禁要問,究竟平機會的文件出了甚麼問題,要令這位平機會的開荒牛冒著被老闆責備的危險而不得不向教會講解,甚至要「煽動」他們「反平權」?

其實早在八月初,明光社已踢爆平機會在其《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文件》)內加入「事實婚姻關係」,強行修改「家庭」的定義,將性別和婚姻排除在家庭的構成元素之外,變相承認多元成家,讓在婚姻關係以外的所有事實關係(包括小三、小四等)都得到猶如婚姻關係的保障。可惜,平機會的語言偽術已去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在第一場公眾諮詢會上,會方極力否認有關指控。不過,紙始終包不住火,平機會自己推出的諮詢文件正好出賣了自己的意圖,讓條例修訂成為「小三福音」。

 

平甚麼權?「同居平權」

報章指摘反對「事實婚姻關係」的人是「反平權」,所指的「反平權」當然是指「同志平權」。不過,所謂的「事實婚姻關係」是否只是「同志平權」呢?

按照平機會諮詢文件第2.26段表示,所謂的「事實婚姻關係」是指那些沒有合法結婚;彼此沒有家庭關係;擁有一段猶如夫婦共同生活的真正家庭基礎關係。簡單來說,即是同居關係。如果歧視條例真的按照建議修訂,日後不管這段關係是異性伴侶關係,還是同性伴侶關係,甚至是「前度事實伴侶」,一律都可以得到法律的保障。(諮詢文件第2.25段)

因此,反對「事實婚姻關係」的人所反對的根本就不是單單針對同性伴侶,而是反對「同居平權」。不論同居的是同性或是異性伴侶,採用立法手段強行逼使整個社會承認同居關係等同婚姻關係都難以令人接受!

 

平甚麼權?「二奶平權」、「小三平權」

本來,強行要在法例上將家庭定義修改,賦與同居關係(不論是異性或同性)與婚姻關係同樣的法律保障已是甚具爭議性的事,不應由平機會作為道德審裁所,而是應先交由社會討論。但是,有關的其他細節卻更令人震驚!因為平機會在《文件》中並沒有說明所謂「事實婚姻關係」的人數限制,一個人可能在不同時間甚至是同時和其他人出現多重的「事實婚姻關係」。所以,所謂的平權並不單單只是「同志平權」、「同居平權」,更是「二奶平權」、「小三平權」!

簡單來說,試想像以下情景:假如A先生在五年前和B小姐同居,一年後分手,然後A先生再與C小姐同居,一年後分手,之後A先生再與D小姐結婚的話,那麼A先生的「婚姻或伴侶關係狀況」及「直系家庭成員」除了包括D小姐亦可能包括B小姐、C小姐。我們亦質疑,假如按平機會的構想,A先生在結婚後同時卻有多個同居情婦(即小三、小四),則其「婚姻或伴侶關係狀況」及「直系家庭成員」將不斷擴闊。

當然,面對如此荒唐的情景,平機會當然矢口否認修訂條例是要保障多重關係。但是,條例的客觀效果卻是清清楚楚,不容平機會抵賴!

 

被隱藏的小三福音

今次平機會搞出的「事實婚姻關係」,如果參考《文件》的註腳,根本就不難發現這個「事實婚姻關係」的概念其實是參考自澳洲《1901年法案釋義法案》。平機會更將該法案De facto relationships的第一、二部份搬字過紙,寫成諮詢文件的第2.26段。即上文提及的事實關係的定義——

  1. 互相沒有合法結婚;
  2. 彼此沒有家庭關係;
  3. 擁有一段如夫婦共同生活的真正家庭基礎關係。

不過,平機會只是告訴你「同志平權」、「同居平權」,卻沒有將澳洲「事實婚姻關係」的真實情況說出來,刻意不提該法案的「小三福音」條文,以為不寫出來便沒有人知道其魔鬼細節。該法案第五部份是如此說—

(5) For the purpose of subsection (1), a de facto relationship can exist even if one of the persons is legally married to someone else or is in a registered relationship (within the meaning of section 2E) with someone else or is in another de facto relationship.

翻譯為中文——即使一個人已經在法律上已經結婚 或 擁有民事結合關係或和其他人擁有事實婚姻關係,那人仍然可以有另一段事實婚姻關係。

簡單而言,這段條文正好拆穿了平機會的大話!「事實婚姻關係」的意思根本就包括小三、小四,不論那位人士結婚已否,他若同一時間出現幾個伴侶,他/她們的關係都可被視作「事實婚姻關係」。

 

請反對濫交的同運支持者站出來

平機會故意隱藏條文,無非是希望能無聲無息地通過「小三福音」,減少社會爭議。因為這表面上看似只是將家庭定義修改,實質卻是令到整個社會制度和公共資源作翻天覆地的改變。因為有關條文的修訂同時適用於《性別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當中僱傭、教育、商品及服務提供等等都會受到影響。更甚者,平機會在《文件》更希望同時檢討公共福利!試設想一對沒有結婚的伴侶申請公屋,這將對現時的公屋輪候冊帶來多大衝擊?

將這種移風易俗的「小三福音」偷偷地移植在「家庭」的定義內,這難道就是所謂的「平權」嗎?近年,同志運動的朋友喜歡宣揚同性戀伴侶和異性戀伴侶都可以有穩定的關係,那些指控同志伴侶會濫交、擁有多個性伴侶的說法全是異性戀霸權、道德塔利班之流的抹黑。假如支持同志運動的朋友同樣地真心相信一對一的忠誠關係、相信小三小四不應被視作婚姻關係的話,我們懇請支持同志運動的朋友在這個問題上勇敢地站出來,反對「事實婚姻關係」。
 


相關資料

明光社

 

《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 導讀
 
明光社      明光社

網上聯署


 

明光社

拆穿《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的

魔鬼細節
 
明光社      明光社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 2/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