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或不生育背後的神學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0/11/2014

不少情侶經過戀愛,然後進入婚姻階段,生兒育女及種種與之相關的事情很快會成為他們考慮的問題。當有些夫婦掙扎是否要生小孩時,也有不少夫婦卻因不育而煩惱,甚至希望進行人工受孕。決定或不決定生育,甚或是否進行人工受孕,背後牽涉了種種倫理道德及信仰的關注。因此在面對各種選擇,作為信徒的已婚夫婦除了從自身處境作考慮,更可多行一步從信仰及神學層面出發,思考相關問題,然後才下決定。筆者訪問了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副教授李耀坤博士,他會與我們討論與生育相關的神學問題。

 

胚胎是否人?

人工受孕的其中一個爭議在於如何處理備用的胚胎,以及生命從何時開始。胚胎是否人這話題在初期教會的討論中,主要集中於生命何時開始,又或是說靈魂何時出現。早期教會曾有人提出一種靈魂先存理論(Pre-existence of souls),認為上帝早已創造了所有人的靈魂。但這說法很快便被人否定,取而代之的是遺傳論(traducianism)及創造論(creationism)。遺傳論指到神在創造亞當及夏娃的時候,已經把靈魂的種子付與他們,當他們結合的時候,靈魂的種子與肉身的種子一併由父母傳給孩子。換言之,肉身與靈魂的生命是同時出現。

至於創造論則指到男女結合產生肉身的生命,而神則為每一個新生命創造和賦予新的靈魂。兩種理論各有支持者,路德支持遺傳論,而天主教則採納靈魂創造論。湯瑪斯˙亞奎那(Thomas Aquinas)甚至認為男嬰的靈魂在第40日才出現,而女嬰的靈魂則要遲至80日才出現。

然而,李博士認為上述的論述純粹臆測,當中沒有很強的聖經基礎。時至今日,基督教的神學討論大都把一個受精卵視為潛在的人,即使他/她不是一個已具備完整人格的存有;而「潛在的人」的含意是指他們有潛質成長為一個與你我無異、有共同生命的人。因此,人類社群不能無視他們特殊的倫理地位,亦須維護他們應有的尊嚴,履行保護他們生命的責任。

李博士關心在討論人工受孕的倫理問題時,不止是留意夫婦所取用的精子及卵子是否來自夫婦二人並不牽涉第三者,更要留心對剩餘胚胎的「處理」反映出怎樣的倫理價值,不應把倫理問題約化為技術問題。

 

基督教如何看生育及生養眾多?

李博士從〈創世紀〉闡明生育是美事。神祝福人及其他生物,賦予他們生育的能力。然而,人又有別於其他生物,人的生育不是單單為了延續後代,遍滿全地,而是把神對人類的美意,一代又一代的傳下去。

神對生育和家庭的心意,最清楚地展現於祂對立約子民的教導。例如當初以色列人離開為奴之地的埃及,神要求祂的子民守節期。在節期中,上一代不僅負責準備和主持各個環節,當下一代問及他們為何要如此做時,上一代有責任把神的作為及節期的意義教導下一代。家庭是教導下一代的理想場地,父母可隨時就地取材進行活動教育。同樣地,基督徒父母也是神的見證人。父母的責任是盡力活在神的訓誨之下,聆聽神的教導,在孩子面前藉著說話及行為演繹出基督徒應有的生命,成為孩子榜樣。

李博士認為生養眾多是神的祝福,是有價值的,但當中有更高的指向,便是父母要成為小孩子生命的師傅。父母要留意自己有否「照主的教導和勸戒養育他們」(弗六4下《和修本》)。在很多方面,父母對孩子,特別是年幼的子女,的確行使著一定程度上的權威,但這些卻不是絕對的權威,而是在順服神的教導和規範下衍生出來的權威。父母運用它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引導下一代成長,以至於一天他們親自來到同一位主的面前,確認神的恩典,且正如上一代一樣樂意事奉祂,甘願順服祂的教導。嚴格來說,父母及孩子其實都是弟兄姊妹,大家都是面對同一位主。孩子只是神交給父母所接待的客人,父母要照主的教導養育孩子,而不是要控制孩子,甚至把自己的期望加諸在孩子身上。

 

結婚是否一定要生育?

基本上,夫婦二人踏上婚姻之路,便表示著向生育持開放的態度。現代有一些信徒希望享受二人世界而不生孩子,又有一些信徒出於各種恐懼而不生孩子。李博士明白各人拒絕生育的原因不一而足,不宜一概而論,但他仍鼓勵信徒們在下決定之前,可在神面前求問祂的心意,因為生育不是一項隨心所欲的選擇,而是一項召命。

生育作為信徒夫婦一項召命,信徒即使感覺無力負擔,也可以把自己所害怕的種種原因告訴神,而不必一下子便抹殺生育的可能性。另外,既是一項召命,夫婦亦應謙卑於神面前,認真思考和學習教養孩子之道,而不是單單為了滿足自己,純粹希望有下一代而生育。

 

生養是祝福?不育是咒詛?

李博士指出生育是神所吩咐的,是帶著祝福的。父母可以在一個獨特的位置上去教導孩子,這一定是祝福。然而,這卻不代表不育便一定是咒詛。

李博士認為生育在聖經中從來不僅是血緣延續的問題,而是對神立約應許的確認。這恩約的應許在基督的降生中得到最終極的確認和實現,因此新約的群體展示一種新的生命體會。耶穌基督來到,展示了不是肉身是以色列人才是以色列人;在基督裡,外邦人也可以成為真以色列人。

保羅稱提摩太為他「親愛的兒子」(提後一2),表示父母與孩子之間不一定出於血緣,也可以是靈性上的。保羅是提摩太的生命師傅,是提摩太靈裡的父親。如此,一個沒有生育過的導師,也可以有無數的屬靈後代。

李博士更指出一些不育的夫婦,若然可以放下對血緣的執著,領受從神而來的差遣,以祂的愛去領養一些被人遺棄的小孩子,絕對是一件美事。那些不是單單基於血緣,願意成為接待及歡迎孩子、尊重及保護生命的父母實在令人敬佩。即或不是領養,能以生命教養其他生命也是十分尊貴和蒙福的職事。

總的來說,信徒生育不生育,胚胎是不是人,這些問題涉及的不是刻板的道德規條,而是觸及重大的生命考驗:我們每一個人,以至整個信仰群體,是否真誠地信靠神的恩典,謙卑地回應祂的召命,並盡一切所能去履行愛鄰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