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不應淪為錄音機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30/10/2014

現時坊間很喜歡稱一些政府官員為錄音機,因為在不同場合就各種問題,他們總是重複著同一個答案。然而,從近期報道中,可發現一些傳媒也開始淪為錄音機。這不是單單因為他們要記下錄音機式的答案,而是從不少報道中,看到記者也開始懶於求證,只是把對方的指控「錄音」,然後於新聞報道中「播放」,實在令不少讀者失望。

近期一些媒體歸邊成為坊間焦點,上周有報道指有拔萃學生及校友原定於南華早報刊登聲明,要求政府刑事追究毆打示威者的警員。但南華早報卻於簽約後加價三倍,最後該批學生及校友亦未有在該報刊登聲明,聲明發起人更質疑此舉屬政治審查。對於此等指控,傳媒理應求證及要求有關報刊作出回應,然而記者並沒有作出有關舉動。結果在三天後,傳媒才報道南華早報回應指廣告與聲明的價錢一向不同,事件更累及南華早報記者的採訪工作。你可以不相信該報的說法,但不能剝奪她回應的機會。

另一例子是有關上周一名男子在住所大廈門外聲稱被旺角佔領人士襲擊,並導致手掌骨斷裂。然而同樣令人奇怪的是,受害人在公眾地方被襲擊,記者有否嘗試找其他目擊者(如大廈管理員)作證?當事人曾要求警方盡快將兇徒繩之於法,但後來亦看不到記者向警方跟進有關情況。

現時不少讀者認為媒體歸邊,大家能夠選擇的並不多,但我們也應多看一些不同立場的媒體。若果只有某一立場媒體報道事件時,就更應留意其中有否嘗試尋求客觀的證據。

作為傳媒,有立場並不是問題,沒有求真精神才是致命傷。若然傳媒能作出合理求證,新聞可信度並不會因傳媒立場而有重大影響。記者固然不應該把自己意見置入報道中,但只懂得把符合報章立場的指控搬字過紙成為報道而不加求證,也實在看輕傳媒在社會中的責任。筆者期望傳媒在報道中能為讀者跟進合理懷疑之處,作客觀的求證,才能夠避免成為錄音機,並減少成為傳播流言的工具,傳媒絕對不應成為老闆政治觀點的宣傳機器。

 

曾經刊載於: 

《成報》 30/1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