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能只代表自己嗎?
燭光網絡 98期 (p.25)
近月不論社會議題,又或是基督教教內議題,眾人都紛紛表達不同的意見。當有人發表了一些具爭議的意見後,會有另一些人走出來說:「某某某不代表我。」又有人因著某些身份,而獲得機會在一些場合表達自己的意見,但為怕得失人,便說了句:「我所說的,只能代表自己的想法。」甚至,早前有高官參加反佔中的簽名運動時,居然向記者說一句:「我在私人時間以私人名義支持一個運動。」這不禁令人問:「身份和人,真的能分開嗎?」
在社會中,每個人也會有不同的身份。當你是家長時,站出公眾場合表達意見,彷彿就是替家長說話;你是牧者,站出來就是代表牧者群體,甚至整個基督教界說話。不過,一個群體總有意見不同的人,總有些人站在較觸目的位置,有些人的意見則因為各種原因被忽視。
有人或許會質疑,這種代為發聲的說話方式,如果以此稱為代表整個界別,並稱只有他一把聲音,這無疑是扭曲事實。女性主義學者Linda Martín Alcoff在其一篇於九十年代初寫成的經典短文「為他者發聲的問題」(The Problem of Speaking for Others)時就指出,為弱勢發聲時,可能會出現以下問題:最後所表達的意見未必真正是弱勢的聲音。
及後,不少人就改用另一個方法,說:「我只能代表自己。」但Linda Martín Alcoff強烈批評此舉實為政治上不負責任。因為將意見個人化後,他們不僅放下自己的身份包袱,同時亦放下了他們本來的弱勢身份,所以說的話基本上失去本來的意義和責任。再者,因為整個表達屬於主觀經驗,令人難以繼續再作理性討論。這種「我只能代表自己」的言論,無助事件討論,而且只會令整個論述更難服眾。
基督徒作為信徒群體,其所有言行均是「見證」。在面對分歧時,我們追求的理應是合一,或者是負責任地以勇毅的心表達意見,並在真理和聖靈的光照下繼續討論。若用「我只能代表自己」一說來企圖逃避責任,最後根本不能逃避責任,反而只會令人更覺無私顯見私。個人和身份很多時都是不能輕易分割的。
延伸閱讀:Linda Martín Alcoff. “The Problem of Speaking for Others.” Cultural Critique 20 (Winter 1991-92): 5-32. 網上全文:http://www.alcoff.com/content/speaother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