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真實的動新聞
燭光網絡 71期 (p.10)
繼上期《燭光網絡》以「為新聞 立界線」[1]為題,處理動新聞與傳統新聞的區別,以及當中所產生的問題,本文將以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的超真實(hyperreality)理論和消費社會的關係,嘗試分析「動新聞」創造了甚麼消費符號,並在過程中怎樣將真實「殺死」。
三維圖像 描繪「真相」
《蘋果日報》近年在網上推出「動新聞」。所謂動新聞,在開初只是將部份新聞變成電子版,多派一隊人去拍攝錄像,用傳統的方法去報道新聞。唯近年有突破性的舉動,用三維(3D)圖像「繪畫」一些突發新聞的模擬過程,或者靜態新聞中的一些犯案手法。
「動新聞」所繪部份內容由不同消息人士的「消息」併砌,加上編輯的梳理和美工的配合,嘗試將他們認為的「真相」用一個繪影繪聲的方法表達,讓巿民更能深入討論有關問題。
「拍拖」定在海灘?「傾訴」一定哭?
雖然每天《蘋果日報》都有10至15宗新聞變成「動新聞」,但不一定所有新聞都加入動畫,但加入動畫的,往往都基於「文字描述」,之後再插入一些難分真假的資訊。
就以2010年3月4日的《蘋果日報》為例,[2]新增入的「案情部份」,例如在海灘二人「拍拖」、被告帶受害人回家後脫掉褲子、以致事後受害人在母親面前痛哭,甚至警方搜尋被告寓所時的狀況和神態,這些情節在文字版本的新聞中隻字未提,但就成為動新聞的「新聞情節」。
現列出動新聞中所加入的「設計動畫截圖」,以及報道中的文字,讓讀者比較一下當中文字報道變成設計動畫後的落差。(見右表)
事實上,案件有更多更多未有說清楚,未有交代的背景,都在動新聞「交代」了,例如我們可以看到受害人家中的布置、地板和家具等等。我們曾嘗試翻查其他報館的相關報道,亦未見提及該資料。要不是該報館再特別派人到訪所有案發地點再作採訪,他們怎能繪出如此的動畫來?又怎樣知道受害人與媽媽傾訴時,受害人一定是悲哀和流淚呢?
報章文字版報道節錄 | 動新聞設計動畫截圖 | 增加了的「新聞情節」 |
被告與女事主是師生,又是戀人關係,兩人談戀愛歷時近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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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涉嫌四度帶同女事主回家,其間不斷與她親吻,緊抱着她,更撫摸女事主乳房及下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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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又指,兩人於今年初分手,女事主將她與被告的交往經過告訴母親,警方接報後將案件交由九龍西總區重案組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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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員在1月4日抵達被告住所調查,在屬於被告的一支記憶棒內發現女事主的裸照及裸體片段,共有兩張相及兩段兒童色情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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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圖像 挑動情感
明顯地,《蘋果日報》的動新聞將所謂「新聞圖像化」的層次更推進一步,以更能挑動讀者各種情感為目標,達致令人消費的效果。根據布希亞的超真實的理論[3],其實只要當真實的內容被人用另外一種方式再現(representation),那個就已經不是真實,真實就消失在其中。
現在動新聞更進一步,利用擬像來呈現真實,透過人們的常識,推斷一個他們所相信的真實來,這種情況布希亞將之形容為「比真實更真實」。換句話說,他就是故意要將模仿的內容做到像真實的一樣,讓你很自然地就相信這個完全不真實,沒有客觀根據的「真相」。
未知事實 理應留白
媒體報導新聞,其目的在於報道客觀事實,記者未知道的事,在報道中理應留白。動新聞就是針對這些細節,將故事「表達」得更完滿。在過程中,充斥了大量在我們文化認為「合理」的內容,例如在海灘「拍拖」,接吻和擁抱時會除褲,失戀向母親傾訴時會哭等,但事實上這些虛擬的情節,即使有多麼像真,都是虛擬的,為了讓人在「消費」新聞報道時有「物超所值」的感覺,不惜加入擬像。新聞加入擬像,變相等於宣告真相已死,我們只是在消費獲得官能快感的影象。
以前,有報章「作」新聞,巿民都會大聲抨擊,說新聞必須有公信力,動新聞根據新聞情節,加入虛擬細節,以假亂真,大家如何可以逃離這誘人的陷阱呢?行內,每段報道,我們都會稱為「故仔」。若有一天,新聞都真的變成「故仔」的話,我們花錢買的資訊,究竟能否反映社會真實的一面呢?
為此,我們希望讀者仍然有珍惜真相、求真、求客觀的心,堅持閱讀客觀公正的報紙,始能更準確了解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