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你的觀感嗎?

----部份市民眼中的「淫審處」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0/09/2007

自1987年開始,淫褻物品審裁處已開始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評定物品類別。一個運作了廿年的政府部門,為數以萬計的物品分類評級,當中的判決,引起過社會不同的反應及討論。

我們走訪過部份市民,嘗試看看他們對「淫審處」工作的認識,以及對有關的條例的看法及意見:

葉先生(20歲)教師助理- 「部份雜誌內容過份也未被判罰。」

 在教育界工作的葉先生承認,對「淫審處」和物品分類毫不了解,只知道有政府部門會對色情及暴力的物品作出管制。他認為傳媒應該接受監察,以保障心智未成熟的兒童。他對於這個監察部門的工作成效有點質疑,因為覺得部份雜誌內容過份也未被判罰。他認為政府在修改法例、加強執法、增加罰款和推行傳媒教育上都要加強工作。

黃小姐(19歲)中七學生- 「物品的分類可以仔細一點。」

 剛完成高級程度會考的黃小姐知道有政府部門負責評審物品,但不清楚由那個政府部門負責。對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如何將物品分為三類並不清楚,只覺得應該和電影三級制差不多。她認為該部門對評審報刊雜誌的效能並不足夠,因為覺得市面有很多刊物的內容都「過火」,但另一方面又怕監管太多會影響新聞和創作自由。如果可以修改現行法例,她認為「淫審處」對物品的分類可以劃分得更仔細。

吳先生(約30歲)前傳媒工作者- 「判別色情及藝術方面要多加學習。」

曾任記者的吳先生認為,傳媒對社會的影響力極大,應該有制度去制衡和規管,以免他們濫用言論自由。他直言在現行社會中,若沒有監管傳媒的機制,不能想像傳媒和這個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子。他覺得「淫審處」應增加資源及人手,主動巡查管理。而在判別色情及藝術方面就宜多加學習,以免思想僵化,盲從制度。

另外,他認為政府對公眾的教育也很重要,市民對「淫審處」的工作認識有限,不曉得如何分辨色情和藝術,也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色情物品。吳先生相信社會總得有一套道德規範,在大是大非的情形下,對事物的看法總會有某程度上的共識。

吳太(約35歲)小學學生家長- 「媒介對社會的影響力很高,所以需要監管。」

任職保險業的吳太,向來並沒有太留意政府如何監管淫褻及不雅物品,但她覺得媒介對社會的影響力很大,所以需要監管。她認為自由是有一定程度的界限,沒有無界限的自由,新聞自由亦是一樣。她建議在物品分類上可以分得仔細一點,不應只是一刀切分為十八歲以上可以看,或所有人士都可以看兩個類別。她不明白何以電影可細分為IIA和IIB類,但卻不可將之用於監管出版的刊物?

周太(約35歲)幼稚園學生家長- 「我不明白那些物品是怎樣分類的。」

在志願團體工作的周太,只從電視廣告中知道「影視處」監管電視和電影的播放,但對於那個政府部門監管報章雜誌就不太了解,不明白有關物品是如何評審和劃分,但作為家長,她覺得該部門的工作沒有什麼成效,她認為現時某些報章和雜誌刊載的內容屬於不雅,含有很多的不良成份,令人厭惡。

李小姐(約30歲)全職補習老師- 「應根據市民大眾的接受程度去評審物品。」

擔任中小學補習工作逾十年的李小姐,坦然對「淫審處」監管物品的制度沒有太多的認識,但她覺得總要有一定程度的監管。她認為,政府應根據市民大眾接受或不接受的程度去評審物品,而「淫審處」的工作其實都有一定的成效,但如果可以再主動一點,行動快一點就更好。她建議政府宜在教育方面下一點功夫,令多些人了解色情物品對下一代的影響,就會減少購買和吹捧色情的刊物。

狀況分析

綜觀受訪的年青人、在職人士,以及為人師長的市民,他們對於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工作,以及如何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裁定及評定物品類別的方法都不太清楚,也很少關注,但並不等於他們對報章雜誌沒有要求,相反,他們都覺得現時出版物品都需要受監管,這才可令下一代免受色情及暴力資訊的荼毒和影響。

受訪者的回應均指出,他們對「淫審處」的工作及分類制度並不了解,除了反映部份市民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的監管制度不敏感之外,也顯示政府在教育市民關注傳媒生態、了解資訊的傳播和影響,以及運用投訴機制去改善傳媒生態等都沒有太大的成果。

另外,「淫審處」在執行分類制度之中,是否能有效地將大眾覺得不雅的物品判罰?也為大部份市民所關注。大部份受訪者都期望它能有效地把藝術和色情劃分,不應盲目地將露點的圖片或藝術雕塑就當成不雅物品。市民也期待政府認清民意,依大部份市民心中的尺度去評審物品。故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政府需要就有關議題作進一步的諮詢,與市民作更深入的溝通,以締造一個相對健康的傳媒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