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 (明報 2026-7-7) | |
| (時代論壇 2026-7-8) |
性騷擾是一個不容易處理但必須正視的問題,因為涉及一些個人主觀的感受和不同的文化表達,但困難並不是我們逃避問題的藉口,因為性騷擾若處理不當,可能會變成性侵犯,對受害人帶來難以磨滅的傷害。教會本來是一個應該表達愛與信任的地方,若成為破壞了對人的信任和令人受傷的地方是很大的不幸。當社會已愈來愈關注性騷擾的問題帶來的影響,教會群體實在不能掉以輕心。要去回應這個問題,最少有三點是大家必須盡快處理。
首先必須制定一份有關性騷擾的指引(坊間的參考資料有許多),讓不同的持份者都清楚知道,基督教信仰雖然強調愛與信任,但聖經同時讓我們了解人性的軟弱、甚至可怕,就算是牧師、傳道、長執等屬靈領袖,一樣有可能犯錯,而制定一些指引和守則,並非表示對領袖的不信任,相反是為了提醒和保護所有人,避免他們跌入引誘,對自己和別人造成傷害。另一方面,也提醒教會一些年青人和弱勢的群體要學會保護自己,以及知道就算面對一些自己尊重的牧者和領袖,若對方的行動或要求令自己不舒服、感到被冒犯,也是有權和必須拒絕的。
其次就是要多做教育,因為單靠指引是不足夠的,必須讓大家有機會透過講解、舉例和提問等等,更深入和具體地了解何謂性騷擾,何謂不受歡迎、令人覺得被冒犯的說話和行為等等。當然,更加要大家習慣表達自己的感受,因為公平地說,不同的人因為性格、文化和生活習慣的差異,對同一句說話或行為會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和反應,例如拍膊頭、擁抱或握著對方雙手,若果令自己感到不舒服應該開聲表達,就算彼此存在權力差異的關係,亦不等於不能表達,教會應該推動的就是一種願意坦誠表達真正感受而大家可以互相尊重的文化。
最後,萬一不幸真的接到投訴,按程序委任一個與雙方都沒有深入關連的小組(必要時應包括外來的人士)公平公正地處理事件,讓雙方都有機會講述自己的一方的看法和感受,並嚴謹地作出判斷,不應事先假設任何一方的說話更可信。弱勢的一方當然值得同情,但是否性騷擾不能單以提出指控一方的感受為主要考慮,亦要考慮一個普通人在相同處境之下的合理感受和反應,不應假設有權力的一方一定是運用權力去欺壓對方,否則對被指控的人亦不公平。
性騷擾的難處理往往是因為雙方各執一詞、對事件有完全不同的理解和感受,而且無論怎樣裁決都很可能會令其中一方感到不滿、甚至委屈。以及有不同的持份者因為不同的原因將事件透過社交媒體或其他途徑公開,容易做成先入為主的印象,加上一些別有用心或不負責任的人加鹽加醋,整件事只會愈描愈黑。因此,為了避免教會的聲譽受損,弟兄姊妹備受困擾,大家更應在教會加強推廣有關預防性騷擾的教育,而作為教牧和領袖的亦應小心自己的言行,避免讓自己陷入引誘,以及敏銳於他人的感受,避免任何不必要的誤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