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應否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明光社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基本信念及現況的分析
同性戀運動(簡稱同運)高舉爭取人權、愛、平等、反歧視的旗幟。主要策略是透過將同性戀刻劃成有吸引力、同時是受害的弱勢,同時又醜化對同性戀不同意見的人。這種意識型態散落於各個社會層面:包括政策、教育、文化、言論、宗教上,為要將同性戀正當化,並消除不同於對多元性意識的意見。 同運的發展進程中,往往會以法律(court)手段──立法或司法覆核,來推動社會對多元性意識。《性傾向歧視條例》可是眾多法例的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