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口與語言暴力……我有話說
全世界的語言都包含粗口,不過粗口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有時空的差距。例如在美國,「該死」(goddamn it)在上世紀40年代被視為粗口,到了60年代卻變得無傷大雅,反倒是一些新的字眼,例如「F」開頭的字成為了禁忌。有一些字在一個地方不是粗口,但到了別的地方卻成為粗口。粗口用語千變萬化,中國粗口大量運用與性有關的動詞、名詞。有些人為免直接使用粗口字眼,則改用其他諧音字詞。
全世界的語言都包含粗口,不過粗口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有時空的差距。例如在美國,「該死」(goddamn it)在上世紀40年代被視為粗口,到了60年代卻變得無傷大雅,反倒是一些新的字眼,例如「F」開頭的字成為了禁忌。有一些字在一個地方不是粗口,但到了別的地方卻成為粗口。粗口用語千變萬化,中國粗口大量運用與性有關的動詞、名詞。有些人為免直接使用粗口字眼,則改用其他諧音字詞。
前陣子,在俄羅斯引起了部份網民跟從及掀起自殺風潮的遊戲「藍鯨」(Blue Whale),於5月時在香港亦引起一陣關注。
網絡自由度高,相比起面對面的溝通,人們似乎比較容易隔著螢光幕,於網絡評論時事及人物。但有時可能會過了火,傷害別人,成了網絡欺凌;或燃起火頭,被人追擊和欺凌。
「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是指人們有權申請刪除有關自己於互聯網上的負面、過時、多餘的個人身份資訊連結。早於2006年,歐洲已開始討論及推行這種權利。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我
到底我是做錯了甚麼
我的真情難道說你不懂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我
如何才能找到我的夢
有一天有一個她真心愛我
《為甚麼受傷的總是我?》林志穎唱、陳大力詞
近幾年,傳媒不時報道網絡欺凌的新聞,受害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網民以為網上世界留言不用留下真實姓名,難以追查,便為所欲為,以為事不關己。聖誕前,政府回覆立法會議員就網絡欺凌的書面提問,筆者閱畢後只能語塞。一個面向七百萬人的政府,面對嚴重的網絡欺凌,居然完全漠視,實在令人震驚。
學生時期,少不免以嘲弄取笑老師為樂。女同學的竊語往往是某某男老師是「鹹濕佬」;男同學則較喜歡公開「串」老師。校內的閒言閒語,很少有人會公開地與所有同學「分甘同味」,極其量也只成為幾個同學仔之間「煲電話粥」的材料。但今年5月6日一名官校教師企跳,就揭露出原來該名教師曾於社交網站facebook群組內,被學生公然作出網上欺凌。此事件帶給我們一些啟示:
上周有報業集團因有網民於一香港著名討論區張貼誹謗文章入稟法院索償,結果獲判勝訴,成為本港首宗涉及網上討論貼文的誹謗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