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陳志全議員就「跨性別婚姻」的動議偷換概念
21/11/2013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10月30日會議內,提出「跨性別婚姻」議案,明光社留意到有關議案是試圖曲解並擴大終審法院裁決的適用範圍。將原本只屬變性人的權利擴闊至跨性別人士,有違法院的原意。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10月30日會議內,提出「跨性別婚姻」議案,明光社留意到有關議案是試圖曲解並擴大終審法院裁決的適用範圍。將原本只屬變性人的權利擴闊至跨性別人士,有違法院的原意。
立法會於今日(30/10)的會議辯論由陳志全議員提出的「就 “跨性別婚姻”動議的議案」,議案使用了有別於終審法院裁決原意的字眼,容易引起議員及公眾誤解,有兩點必須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