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10月30日會議內,提出「跨性別婚姻」議案,明光社留意到有關議案是試圖曲解並擴大終審法院裁決的適用範圍。將原本只屬變性人的權利擴闊至跨性別人士,有違法院的原意。 此外,何秀蘭議員的修正案更要求「讓所有性小眾人士,包括變性和跨性別人士能夠按其性取向及所採納的性別享有結婚及相關的法律權利……」
本社十分關注有關建議對社會帶來的深遠影響,遂將我們的關注以新聞稿形式發給議員及傳媒,希望引起大家關注。幸好,原動議及各項修正案皆遭否決。
明光社就動議所發的新聞稿
經何秀蘭議員修正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