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歌可泣」的師生戀?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8/05/2025

近年來,有不少教師涉嫌與學生有超越師生關係的交往或身體接觸個案出現,由2020年至2024年,案件已有129宗,另外也有一些老師涉嫌觸犯窺淫罪等不當行為的案件。關於教育工作者的專業失當行為,似乎不禁讓人思考:師生戀有違道德嗎?為何這幾年來特別多相關案件?只要不傷害他人,是否便可以接受一段關係?也有一些師生戀能夠修成正果,不就代表師生戀是可能的嗎?

在《教師專業操守指引》中也有指出「師生戀」是不被允許的,而個人道德操守方面,其中兩項為「以身作則」、「廉潔公正」,即有良好品格修養、以正直無私、不偏不倚的態度執行職務,不因私利忽略其正職,能成為學生模範,不負社會和學校對教師專業的信任。在後現代的社會,肯定也會有人這樣問:「所謂良好的品格修養就不能談戀愛嗎?專業的同時也可以談戀愛啊!」

其實師生戀的發生,正正會被人聯想到老師利用其職位,不當地使用權力來追求學生。一般女性容易仰慕有能力的男性,對於老師的追求,作為學生未必懂得分辨是純粹的仰慕還是愛情;老師亦能透過其職務,創造更多見面和追求的機會,例如留堂或私人補習等等,也就是說,即使是學生主動追求,也有機會是老師利用權力所操縱的結果。

部份師生戀個案,也涉及教師與學生發生性關係,而不少中學生根本仍未成年。其實這也與性文化的滲透有關,師生身體界線的模糊,將愛情的浪漫遠遠凌駕於道德操守之上,只要故事夠「可歌可泣」,便能夠為所欲為,甚至歌頌那些罕有的「成功例子」。家長將子女送進教育場所,期望子女能夠得到保護和學習的機會,難道會有家長期望自己的子女戀上學校老師,甚至和老師發生性關係?這些事情正正辜負了家長、學校和社會對老師的信任。


參考資料:

〈教局:去年36教師涉師生戀或不當接觸  10宗個案被「釘牌」〉。星島網。2025年5月6日。網站:https://std.stheadline.com/education/article/2067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