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樂業
地區:英國

中文的字詞是頗有智慧。曾在專欄內撰寫〈衣食住行〉、〈衣食住行(二)〉,若這四個字放在生活當中,四字的次序確實是合情合理。衣不蔽體,缺乏最基本的保護,如何能去找食物?連肚腹也未能滿足,哪有空閒去管住、行?在移居英國港人的圈子中,話題不少是環繞著住與行:「哪一區的環境好?」、「你現住的是租?是買?」、「選甚麼型號的車?」、「為甚麼汽車保險那麼貴?」似乎,一般人已是衣、食無憂,能直接關心之後兩個的問題。
「安居樂業」的次序又如何?是否要先「安居」才能「樂業」?當然,「樂業」也不一定是職業、事業,亦可以理解為建立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或投身一些有意義的工作。能「安居」的,是否真的能「安定」或「安心」?曾聽到友人的一句話:「我們移居在外的人,要買下房子才能夠真正的安定下來。」我隨即戲言道:「若這樣,大概我們這一家,永遠也不能真正安定了!」
「你現住的是租?還是買?」我們也曾被不少友人這樣問。隨後,友人們就開始說:「這裡的租金不斷上漲,還是快一點買房子……」接著就開始講某一區的好與懷……最後,他們會叮囑一句:「買一定比租好!人總要安居樂業。」我對友人們的關心、忠告、提議是心存感激的。只是,置業最基本的要素,偏偏是我們所欠缺的,大部份移居在外的港人家庭,其經濟能力相對是較穩定。雖不是每一個也能過著「退休生活」,但至少也能付得起置業的「首期」或能一次過繳付樓價。對於我們這一家,多年來享受上帝「嗎哪」1 供應的人來說,又怎會有「安居」的可能?
縱然未能「安居」,但我們卻一直「樂業」!
「樂」於多年來我們所作的,與散居、流散者同行,不論在台灣、在英國,或當年在德國,就是走近那些離鄉背井的人,我們都樂在其中。或準確一點來說,我們於上帝的吩咐我們要作的「事業」中感到快樂: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協助教會宣講服侍;個別與未信者接觸;與信徒同行;支援教牧同道……為的是讓「天國」的真理得以廣傳及鞏固。於上帝使命計劃之中,我們體會到何謂「樂業」。
樂業安居?還是安居樂業?不一定有先後次序。當然,我們也會向上帝祈求「給我們一間屋(一棟房),好讓我們可以多一點安穩的感覺……」只是,再細想一下,我們的「安穩」是建基於一處居所、一份職業、一筆存款、一個名銜……還是,在於能否安穩、安躺在創造萬物、賜予生命、供應我們一切所需的上主蔭下?
盼望已「安居」的您能「樂業」於當下,平安地度過每一天在世「寄居」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