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來的開心,幸福嗎?
11/06/2018
最近一則新聞關於15歲援交少女以2.5萬元報酬,答應25歲青年充當其「兼職女友」一個月,並會在這段期間為他提供性服務。雙方首次在男方家中見面,少女堅持要他先付款,男方拒絶並以生果刀架少女頸以作威脅,又對她施以胸襲,最後少女奪刀逃走及報警。
最近一則新聞關於15歲援交少女以2.5萬元報酬,答應25歲青年充當其「兼職女友」一個月,並會在這段期間為他提供性服務。雙方首次在男方家中見面,少女堅持要他先付款,男方拒絶並以生果刀架少女頸以作威脅,又對她施以胸襲,最後少女奪刀逃走及報警。
一名學運領袖自爆曾經當舞小姐的消息曝光後,有一些輿論認為她很勇敢,甚至認為做舞小姐沒有甚麼大問題。當事人表示她當年是因為與前男友鬧翻,對方罵她賤,所以就賤給他看,想做一些「很爆」的事,於是按報章廣告到尖沙咀的夜總會應徵當舞小姐。她雖然表示不會鼓勵其他人去做,但她表示自己只是做金魚(即賣笑不賣身),做了三個月,好似『暑期工』一樣,當作是一種『社會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