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錯失機會和逃避自由
提起壓力、焦慮、不安,你會聯想起甚麼事情呢?我們可以參考一下「福爾摩斯和拉赫壓力量表 」(Holmes and Rahe Stress Scale),顧名思義,這心理測驗是用於衡量一個人受到壓力的程度,此測量表是由精神科醫師霍姆斯(Thomas Holmes)和雷赫(Richard Rahe )於1967年研究而成的,他們檢查了五千多名病人,最後歸納出四
提起壓力、焦慮、不安,你會聯想起甚麼事情呢?我們可以參考一下「福爾摩斯和拉赫壓力量表 」(Holmes and Rahe Stress Scale),顧名思義,這心理測驗是用於衡量一個人受到壓力的程度,此測量表是由精神科醫師霍姆斯(Thomas Holmes)和雷赫(Richard Rahe )於1967年研究而成的,他們檢查了五千多名病人,最後歸納出四
我們的信仰是一個永恆不變又每天在變、有生命力的信仰,神的屬性和祂的旨意永恆不變,但如何去成就祂旨意的方法卻可以千變萬化,而教會在地上不同的時間和地點都會遇上截然不同的挑戰,如何不斷心意更新變化,努力實踐神在我們的生命、在教會和我們所在的城市、國家的旨意,是我們應有的態度。香港在變、國家和世界也不斷在變,如何履行大誡命、大使命的方法也不斷在變。
明明有片段看到警員從後向記者發射海綿彈,涉事警員亦被訓斥,但投訴的調查結果卻是無法查證,老實說,對小市民來說,實在無法理解這宗有人證、有物證、甚至有片為證的事件,究竟有甚麼問題無法查證?更莫名其妙的是相關部門的首長說遭訓斥不代表有錯,那麼訓斥一個下屬所謂何事?日後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是上司問候下屬的方式,還是日常向下屬擺擺官威而已?再推而廣之,我們應怎樣向青少年解釋何謂警司警誡,是警司和你閒話家常, 還是警告後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究竟警司警誡你是因為你犯了錯,還是對方得閒無事兼職做社工?
當然,我們明白在社會運動期間,幾乎每天都有許多不同程度的警民對峙、甚至是衝突,不少執法者與示威者一樣都是血氣方剛,並且長期面對壓力,有時難免沉不住氣,表現會激烈了一點,若沒有對他人的身體造成傷害,以及財物上的嚴重損失,也是情有可原,無論對執法者和示威者都毋須過於苛刻,畢竟人誰無過,最重要的是知錯能改。
18歲可以換領成人身份證,因此法律上會將你當作成年人,可以享有絕大部份成年人可以享有的權利,亦要肩負起同樣的法律責任,這種人一踏入某個年齡,一天之內便會有戲劇性轉變的安排,其實有點荒謬,彷彿人不是逐漸成長,而是一剎那便會成熟,我們是否需要重新反思,是否所有法律上的權利和責任,都要戲劇性地劃分在18歲,還是應該讓一個人可以逐步成長呢?正如現時毋須家長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