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關不是某些機構的專利
作為一個以基督教信仰為基礎、關注傳媒、性文化以及社會倫理的機構,過去二十多年我們一直就社會上相關的議題透過教育、倡議和行動去表達我們的看法,關心我們所愛的香港,與所有香港人一同呼吸、一直同行、一起面對社會的變遷和挑戰,我們深明要就一些值得關注及有爭議的問題表達意見,其實在不同的時間和處境也要面對不同的困難,但我們只能靠著呼召我們投身關心香港的上帝,繼續在社關的平衡木上戰戰兢兢地穩步前行,當然也需要眾教會及弟兄姊姊的關心、支持和諒解。
一直以來,經常也有人對一些傳媒、社會現象、或者教內的問題有所不滿時,會向我們投訴,要求我們發聲或表達意見,我們往往都會鼓勵投訴人自己直接向相關團體或公開表達意見,大家必須明白,關心我們身處的社會,就一些社會和信仰問題表達意見是沒有專利的,不是只有個別團體才可以發聲,其實每間堂會、每個機構、每所學校、每個信徒,也應該在世上作鹽作光,我們從信仰的立場去為主作見證、對自己認為不公義、不公平、不合理的事表達意見是沒有律法禁止的。
而無論是機構或個人,當我們表達意見的時候,也不能輕率地以為自己的看法必定對、更不敢輕言是代表上帝,我們只是按照我們對聖經的理解、聖靈給我們的感動、以及自己對社會和相關問題的認識作出判斷,我們之所以要積極地表達意見,是因為我們要忠於我們的信仰,以及我們對香港和鄰舍深切的愛,愛之深、才會責之切。若社會上絕大部份的人都對周圍發生的事漠不關心,才最值得我們憂慮,所謂哀莫大於心死,也是社會已陷入嚴重問題的徵兆。
作為一個過去二十多年來雖然一直堅持以和平理性非暴力態度發聲的機構,由一開始,我們便無可避免地要面對不同的批評和挑戰。例如在傳媒監察的問題上,當我們批評一些報刊渲染色情暴力、譁眾取寵和失實,那些財雄勢大的報刊絕非善男信女,往往用不少的篇幅來回應、甚至扭曲我們的看法,有意無意地將我們塑造成極端保守、食古不化、甚至猶如原教旨主義的恐怖份子。當然更厲害的武器是威脅可能會出律師信,以昂貴的訴訟去打壓批評者是某些機構的慣常手法,當我們要批評她們違反了某些傳媒操守時,經常是如履薄冰的。
在面對同性戀運動的時候,由於我們堅持維護家庭、婚姻和兒童權利而反對同性婚姻和同性領養,亦反對已在外國造不少逆向歧視個案、可以懲處不贊成同運人士的性傾向歧視條例,因此受到一些同運團體及支持者的猛烈批評以及攻擊,甚至拉隊在我們的賣旗日滋擾我們的賣旗義工、又在我們舉辦有關同性戀的教師講座時衝入我們的辦公室擾攘一番,務求令我們知難而退,從此收聲,不要阻礙他們爭取立法,但我們深明立法帶來的嚴重後果,因此,只能為了維護我們的信念而迎難而上、笑罵由人。我們不喜歡被惡意針對和攻擊,但我們不會因此而放棄信念。
在反對賭波合法化和賭風蔓延的時候,我們的立場和看法與政府及財雄勢大的馬會有明顯的落差,但為了避免更多人成為病態或問題賭徒、為了香港的家庭和下一代的福祉、我們透過登報聯署、約見官員和議員、出席立法會聽證會、甚至遊行和集會去反對,雖然最後失敗,但這是一個正常的公民社會的公民應有的基本權利。我們有時與政府持不同意見,因而批評一些法例和政策,目的只是為了香港社會的好處,絕對不應將持不同意見的人士說成是危害社會安全和秩序的人士,或者冠以沒有清晰法律界線的所謂軟對抗的罪名。
面對香港的新環境,作為一個義無反顧願意繼續在香港關心社會、服務人群的機構,我們一方面會提醒同事在發表公開言論及文章時必須符合香港的法律,所分享的內容亦不應該違反相關法律的要求。在作出一些評論及建議時,應避免可能被誤會為涉及煽動、協助、教唆及宣揚違反法律的行為。所有批評或建議,應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為重要原則。不過,要令市民守法,那麼法例必須清晰易明,才可以令本來無意犯法的市民不會誤墮法網,要想聽到市民真正的心聲,惟有真正做到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否則在上位的能夠聽到的只會是阿諛奉承的謊言、以及笑裡藏刀的讒言,通往地獄之路是由善意鋪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