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權益究竟是由誰的角度出發?
| (明報2026-8-20) | |
| (星島頭條 2026-8-19) |
香港人愈來愈喜歡養寵物,對動物的權益也愈來愈重視,但甚麼叫愛護動物?究竟不少所謂的「愛護」是從人的角度去看?還是設身處地代入寵物的角度去看?甚至「愛牠」會否變成「害牠」?有不少所謂的「寵物」,究竟是否適合在香港這個環境飼養?希望今次的悲劇能讓我們一起集體反思,我們應如何看待寵物。我不是專家,但我有滿腦子的疑問。
首先,是否所有寵物皆適宜在香港飼養?以及應如何界定?有高度危險性、攻擊性,會危害其他動物甚至人類安全的,當然不應該走入尋常百姓家,更加不應讓牠在公眾地方四處走動。雖然目前也有一些監管,但不幸地,一些具有危險性的狗隻襲擊人類或其他動物的新聞亦非罕見。明顯地,罰款對部份狗主來說並沒有足夠的阻嚇力;況且就算狗主被判監禁,對已造成的傷害亦無法挽回。我們不能不問,香港這種人口密集、沒有合適和足夠活動空間給這類動物生活的環境,真的應該容許將牠們當成寵物嗎?當然,現時已存在的不應該簡單地用人道毀滅的方式就當作解決了問題,因為犯錯的主要責任其實根本不是出於牠們。但以後還應該繼續容許將具危險性動物當作寵物,容許其輸入或在本地繁殖嗎?
狗隻的天性好動,以香港狹窄的居住環境,一些根本沒有時間照顧狗隻、不是每天都願意/能夠放狗的人,究竟是否真的適合養狗呢?大家在家中將牠們打扮得多漂亮、為牠預備多昂貴的糧食,就等如真的是愛牠們嗎?為什麼牠們要被判「無期徒刑」呢?易地而處大家願意為了錦衣美食就足不出戶嗎?更好笑的是一些明明喜歡自由奔跑的狗隻,卻被主人放在嬰兒車內四處「散步」,究竟是為了方便主人行街逛商場,還是為了讓狗隻開心地玩樂?香港天氣又濕又熱,究竟是否適合養長毛狗呢?一些本應生活在嚴寒地區的品種,真的只應因為主人喜歡牠們特別、有型,就適合在香港當作寵物嗎?
還有就是,在香港無論養狗養貓,都鼓勵為牠們絕育,甚至認為這才是負責任的行為,但如果具有性慾、有求偶的衝動是動物的自然本能,被強行閹割究竟是為了主人、為了社會的需要,還是寵物本身真正的意願呢?大家希望有人愛你愛到想閹你嗎?當然,絕育可以避免寵物大量繁殖,出現更多棄養的可能性,而貓狗閹割之後可以減少許多因為牠們發情而帶來的問題。但主人的煩惱是少了,寵物的「狗生」、「貓生」樂趣真的是增加了嗎?慶幸自己不是寵物,更慶幸人類不是上帝的寵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