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2-13

Hong Kong LGBT Agenda 2012-13
31/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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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同性戀社會運動(簡稱「同運」)是一場接近半個世紀的文化改革,是全球性且具策略性的議程。其推動的核心信念是,任何性傾向/性別身份/性相關的行動,都是正常、天生、不可改變和道德正當。因此,同運亦是性解放運動。同志(LGBTQQIAA)包括了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變性人、酷兒、直同志等一系列推動議程的群體。一般而言,同運議程推動五個階段:一)去病化、二)去罪化、三)平等法、四)同性婚姻;及五)同性領養、教育……,他們的戰場分別在教育、法律、教會及文化四方面著手。

 
以下扼要地回顧2012-2013年的同運議程的發展。

 

 

2012年香港同運發展摘要
 
2012年同運走入行政會議、部份政黨鮮明支持;娛樂文化名人出櫃,氣勢如虹。
 
5月和11月兩次同志遊行的集會人數均創下新高,在黃耀明、何韻詩、陳志全等名人出櫃效應下,傳媒相繼正面報道,造成「社會廣泛支持同志」和「社會廣泛歧視同志」的矛盾局面。再加上基督教牧師林以諾的講道在網上廣傳,被批恐同、仇同。同運網上傳媒動員格局已成,進佔各大報章的港聞和娛樂版。
 
支持同運的平機會主席林煥光7月被委任作行會召集人,將支持同運的意見帶進政府權力核心。9月立會選舉前進行調查,建制派態度曖昧,泛民對家庭價值議題的支持甚低;相反簽署同運「同志友善約章」的激進民主派,包括公黨何秀蘭、人民力量的陳志全則大獲全勝。
 
11月7日,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提出議案並經陳志全修正下,動議要求啟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明光社發起聯署反對一刀切立法,於一周內收集了二萬多個簽名,並提出就審視同性戀群體受歧視的實際情況及解決辦法,作公眾諮詢。有關反對聲音遭同運分子扭曲為「連諮詢都唔畀」;何秀蘭同時亮出香港大學的調查,指六成多人支持性傾向歧視立法,但卻無視同一份調查稱被訪者中超過七成人認為自己未有歧視的事實。
 
有關的動議最終亦因為票數不足未能通過。但同運成功在議會內外,以及公民社會中將同志平權議題炒熱,及後更即時成立「大愛同盟」,聯合政、商、娛樂、社運界就單一議題聯席合作,企圖透過公民社會的壓力,準備長線工作。同時,不少同運組織如同志公民、女同學社則透過製造「基督徒/明光社打壓同性戀者」的論述,將基督教和反對者一併污名化。

 
2013年香港同運大事回顧
 
民間草案底牌揭盅

 
《性傾向歧視條例》啟動立法受到攔截,由同運團體香港女同盟會、大同和彩虹行動組成「爭取性傾向歧視條例陣線」推出了民間的《性傾向歧視條例建議書》,內容囊括了教育、貨品及服務提供、騷擾及中傷,與外地相關法例類似。同運揭底牌,讓公眾可更具體地預期法例可懲罰嚴重歧視之餘,其界外效應亦會禁制對同性戀的不同意見。

 
教會意見進一步分歧
 

雖然性傾向歧視啟動立法受到攔截,但新上任的梁振英政府曾放風稱會在施政報告中講述《性傾向歧視條例》。過程中經多方遊說,最後強調現階段未有任何諮詢計劃。同運人士聲稱政府受在施政報告發表前三天舉辦的《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影響,因為集會吸引了五萬人出席,並表達了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訊息。但同運人士無視活動中呼籲教會關愛同性戀者、向同性戀者認罪,並只反對同運卻同時擁抱同性戀者等等的行動。
 
一眾支持同運的基督教組織和教會,包括香港基督徒學會、九龍佑寧堂、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促進小組、崇基神學院酷兒團契及姐姐仔會等組織,3月發起「彩虹約章」,內容指教會要接納性小眾參與教會,包括受洗、事奉及領聖餐等。部份發起團體曾召開記招,指「同性戀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罪。」
 
在同運攻擊下,教會背負「不包容同性戀者」的污名。其後,廿九名教牧及信徒發起《真愛同行牧養約章》。約章首段承認教會牧養上的虧欠,並重申必須將同性性傾向和同性性關係分開,《聖經》主要反對婚姻外的性行為,即包括同性性行為。有牧者認為此立場過份溫和,甚至覺得有違《聖經》立場,有不少教派更為此要開會,要求教會重申對同性戀的立場。同運議題透過公共的壓力,迫令教會歸邊,宗教自由在香港受到挑戰,部份相對反對同性戀運動的教徒受社會歧視,遭負面標籤和打壓。
 
有教內學者提出「雍容大度說」,憂慮「企硬」反對條例會有損教會的公眾形象和年青一代信徒的支持,認為即使受歧視法懲罰,也應通過法例保障性小眾。然而,5月成立的「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則認為條例不單影響反對者,而是有機會造成同運洗腦教育,影響所有下一代。

 
同運政治勢力擴闊
 

同運在政治的勢力驟增,其中主要是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在4月1日上場後即表明會在任內推動立法,並多次投稿《明報》論壇版,肯定逆向歧視的例子是歧視,證實反對者多年的憂慮是會出現──侵害言論、良心、思想自由。文中又稱宗教信念要留於私人領域,漠視人權公約對宗教自由的肯定。
 
雖然年初施政報告明言不會就《性傾向歧視條例》諮詢,但才六個月政府就承受不了四方八面從同運而來的壓力,因而跪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成立「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同運組織成功得到五席;另有出櫃議員陳志全,以及支持同運並宣稱同性戀無罪的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副教授龔立人;當中過半數成員曾高調贊成立法。諮詢組亦排除了在性小眾中,願意不過同性戀生活的「新造的人」和「後同盟」等機構加入,令整個小組變成「偏聽小組」,即使後者多次去信,示威,仍然無效。諮詢方向無奈由同運完全操控和主導。
 
「大愛同盟」成立後,網上「同志公民」、「大專撐同志」等文宣機器,在輔仁媒體、主場新聞、獨立媒體等網媒開設同運據點,點擊率一直高企。甚至在下半年籌辦活動,公開在大專院校招攬支持同性戀運動的學生,「教導」他們如何推行同性戀運動抗爭,並在學校的大樓懸掛六色彩虹旗,成為同性戀運動的忠實支持者。另外,同運組織以不同身份個別地申請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本年度獲批超過六十萬,不少是用作推動同運議程,金額是十年以來最高。

 
變性人婚姻
 

變性人W於5月13日獲裁定勝訴,可以根據現行一男一女的婚姻法,以變性後的性別身分與男友結婚,法庭暫緩裁決一年,讓政府有時間制定相關政策。終審庭的判詞斷言婚姻與養育下一代無關,更指更改婚姻制度,毋需得到社會共識,令人憂慮法院將來有機會用同樣理據通過同性婚姻。一年限期距今即將屆滿,政府可以修改婚姻法,將變性手術後的法定性別視為條例所指的男和女,以符合香港一男一女的婚姻法。
 
判決間接開啟了新的跨性別議程。由於要處理已完成變性手術的已婚者,與其配偶由異性伴侶變為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有同運組織和平機會均提出設立民事結合,變相為同性婚姻鋪路。
 
同運人士亦倡議變性人毋須透過完整變性手術,就可更改法定身份,陳志全於10月30日於立法會內提出議案「就“跨性別婚姻”動議」,企圖偷換概念,將法院對變性人一案的裁決變成性別婚姻,議案最後遭否決。在外國有相類似情況,然而,有未經手術而獲得新女性身份的男士在女更衣室袒露,打破兩性界限,結果令社會更趨混亂。
 
關注範疇: 
同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