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與公義
燭光網絡 86期 (p.4)
香港目前的選舉制度是一個在中央與特區缺乏互信之下,充滿缺點的妥協產物。並未能體現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基本原則,甚至有不少不公義的情況。
民主選舉的最重要目標是反映民意,讓人民選出來的議員可以成為真正的代表,監察政府、落實人民的訴求。但現實上香港的立法會只是一個吵鬧有餘,成事不足的場所。由於不少功能議席的選民太少,只能代表一小撮過往既得利益者的權益,而在分組點票的機制下,其影響力卻不成比例地大,不少決定往往與普羅市民的訴求背道而馳。
此外,由於基本法在制度上未能發展政黨政治,無法實行西方民主社會的健康政黨輪替,令行政長官並無任何政黨作班底,除了孤身上任之外,在立法會亦沒有真正的盟友,在不少議題上,整個立法會都有機會成為反對黨,政府施政舉步維艱。加上近年整個社會的對立氣氛愈來愈嚴重,議會內外的抗爭愈來愈激烈,但一些深層次矛盾卻毫無疏解的跡象,例如市民對中央施政的不滿(如處理劉曉波、譚作人、趙連海、陳光誠和李旺陽等人的手法),貧富懸殊、地產霸權和物價飆升等,再加上近月有關國民教育的爭論,令市民既不能安居,亦難以樂業,民怨不斷上升,整個社會陷入一個令人深感無力的悶局。不少人會問,究竟立法會選舉能否為這悶局帶來一些突破?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用甚麼態度去面對這次立法會選舉呢?
個人認為基督徒對公義應有一份執著和渴求,縱使客觀環境未許可,但永不言棄,但另一方面,基督徒對和平亦應有所堅持,除了目標正確之外,也要手段正確,不能為求目的,不擇手段。套用在選舉的問題上,有幾點值得大家考慮:
第一:應支持一些真正尊重民主、自由、人權和法治,願意透過和平、理性、非暴力方式改變現時不公義制度的候選人。我們明白要改變現時的政治制度困難重重,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只要立法會支持改變的議員人數增加,掌握對未來政制發展的否決權(多於立法會70席中的三份之一,即24席),改變仍是有希望的,雖然不能一蹴而就,總比原地踏步好。
第二:應仔細了解候選人的政策理據。撇除一些大部份市民皆無緣參與、甚至早已自動當選,小圈子中更小圈子的功能組別之外,在一些選民人數較多的功能組別;分區直選和超級區議會的選舉,候選人對一些民生議題一般來說差異不會太大,主要分別往往不在是否反對地產霸權(誰敢支持?)和正視貧富懸殊(誰敢反對?),而是候選人究竟純粹透過口號去煽情,還是透過實際數據和分析去鋪陳?當然,更有效的是透過候選人和所屬政黨的往績去評斷。我們若能用替子女選擇小一或中一學位的態度去選擇候選人,一些只懂在傳媒面前做戲的候選人便會原形畢露,大家只要多花幾個小時做一些資料搜集,便會減少日後因為發現被人誤導而出現的忿忿不平。
第三:應特別留意候選人的價值觀。最能推斷一個人將來對某些議題的取態,除了往績之外,就是他/她的價值觀。反對濫用自由的人理應不會支持色情暴力資訊和賭風的蔓延;支持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人自然會反對同性婚姻;將發展當作硬道理的人往往容易忽視環保和保育問題。過去多屆,一些民間團體(例如環保團體、同運團體以及關注倫理的團體)都會向各候選人發出問卷,了解他們在一些關注事項上的取態,然後透過記者會或網上的方式公佈,讓選民在投票時參考,這些資料對認識候選人的價值取向十分有幫助,因為除了支持或反對某些議題之外,迴避往往亦可反映候選人的取態。
最後:應切切為立法會選舉祈禱。一切由關心開始,關心才能帶來行動,行動才能帶來改變,當前政治的最大危機是民眾因為厭倦爭吵和深感無奈而出現的冷漠。但為了追求公義,為了我們和下一代能真正當家作主,我們沒有放棄的理由。投票不是要選最好的議員(因為極可能尚未出現),而是選沒有那麼差的,阻止最差的當選。有怎樣的議員就會有怎樣的議會,若果大家對現況不滿,更加不能袖手旁觀。請切切為今次選舉祈禱,讓自己和全港選民作出明智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