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倫理、基督徒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6/11/2008

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在選舉前不同的團體(包括致力維護家庭或推廣同性戀運動的團體)都向候選人發問卷,希望了解候選人對一些本身關注議題(如同性婚姻)的取向,亦希望透過公佈結果向一些候選人施壓,以及當日後有相關法例推出時「立此存照」。
 
其中明光社、性文化學會及維護家庭聯盟在有關同性婚姻的調查獲如下的答覆:
 
問題4:政府不應在本港推行同性婚姻。[1]
 

同意 甘乃威、涂謹申、梁美芬、馮檢基、李華明、黃國健、何俊仁、李永達、黃成智、鄭家富、劉皇發、劉健儀、張文光、林健鋒、梁君彥、梁劉柔芬、方剛、張宇人 18
不同意   0
未表態 何秀蘭、曾鈺成、陳淑莊、余若薇、葉劉淑儀、李慧琼、黃毓民、陳鑑林、梁家傑、李卓人、譚耀宗、張學明、陳偉業、王國興、梁耀忠、劉慧卿、梁國雄、湯家驊、劉江華、陳克勤、黃容根、陳健波、吳靄儀、陳茂波、梁家騮、李國麟、何鍾泰、劉秀成、潘佩璆、葉偉明、李鳳英、張國柱、石禮謙、謝偉俊、黃宜弘、林大輝、李國寶、詹培忠、霍震霆、黃定光、譚偉豪、葉國謙 42

 
n:地區直選
n:功能組別
 
很明顯,個別候選人除了因其信仰或政黨立場外,大部份都不願意就此敏感話題表態,以免影響選情。
 
不過,從結果來看,很明顯今次選舉仍然是以政治和民生問題主導,不少能夠突圍而出晉身立法會的候選人都是以捍衛基層利益作號召,以及有清晰的政治傾向的,而有關倫理的議題,無論在政綱和選舉論壇上都是十分邊緣的議題,對選情影響不大。
 
反而值得注意的是今屆有好幾名當選議員的「基督徒」身份都頗為突出,但他們在倫理問題的取態南轅北轍,有「基督徒」與大力支持同性戀和性解放運動的重要成員伙拍參選。可見「基督徒」這身份本身的光譜亦可以十分廣闊,大家千萬別以為有「基督徒」在立法會就能反映主流基督教的價值觀。
 
近年來不少教會團體喜歡邀請一些「基督徒」高官、議員和知名人士出席祈禱會、見證會、甚至佈道會,若果他們真的在信仰、職場及生活上有美好的見證,個人認為無可厚非,但若果主辦機構只是跟紅頂白,甚至趨炎附勢的話,恐怕這些見證可能會有反效果。
 

 
聽其言、觀其行,了解他們在倫理問題的取態是我們面對一眾「基督徒」高官、議員和知名人士應有的態度。個人認為教會及弟兄姊妹能否行公義、好憐憫,比立法會是否多一兩個
「自己人」更為重要。
 
 
[1]有關當選議員對其他問題的取態,請參閱《燭光網絡》的網上版http://www.truth-light.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