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票的考量

黃啟泰博士   |   牧職神學院 課程發展及研究項目總監/講師
24/01/2018

撰寫此文時筆者正身處澳洲。數月來,充斥澳洲媒體的話題,除了房地產的價格會否繼續攀升外,就是同性婚姻的郵遞民意調查。雖然聯邦政府聲稱要對有關議題進行全民公決(Plebiscite),[1] 但事實上,是次調查結果是沒有法律的約束力;因為聯邦政府仍然可以只當作一個參考,以決定會否提交國會辯論。雖然澳洲的同性婚姻立法的事情,與香港的處境不盡相同,但按筆者的看法,它對香港甚具參考價值。這裏只提出其中一個可堪思考的問題。

明光社

澳洲社會對同性戀者的權益素有保障,例如稱同性戀伴侶的關係為「事實」(de facto)有如婚姻的關係,在某些方面如稅務問題上可享有如何夫婦的權益,雖然婚姻法仍界定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結合。然而,同性婚姻立法的議題可說是西方社會不可避免的趨勢,澳洲也如是。

 

本來同性婚姻立法應在國會中進行辯論,但朝野兩黨都視之為選票之爭。在野工黨除了因為一直左傾,以爭取自由平等為任;但也以此作為打擊「自由—國家兩黨」的執政聯盟,並且利用它作為武器來破壞其執政基礎。執政聯盟眼見自己被逼至牆角,無論贊成與否,都會惹來「順得哥情失嫂意」的兩難局面,因此堅持進行這次的民意調查,來一個釜底抽薪,讓民意浮現後才「擇善固執」。原本是國會的代議士的責任,現在卻交回公民表決。因此,惹來不少評擊。

 

澳洲政壇的這個現象,值得香港人深思。政客本身各自有利益的盤算,無論是提出或反對有關議案作辯論和表決,其動機可能多於一個:既為民請命,也為選票。當一個社會或道德議題,滲雜了利益的考量,不禁令人懷疑結果的客觀性和單純程度。假若同性婚姻立法的問題在香港被提上議程,會否同樣出現如澳洲政壇的現象:純粹為了選票?香港市民在這個還未完善的議會制度下,可以怎樣監督議員的工作,保證議員的投票是純粹為公眾的利益,不牽涉個人政治前途的考量?特別是香港的立法會,有相當數量的議員是無需向選民問責的。

 

歷史不一定重覆發生,但西方社會如澳洲所走過的路,或就是香港明天會踏上的路!

 

[1] 澳洲同性婚姻郵寄的民意調查結果 於2017年11月15日發佈了,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佔回應人口的61.6%;反對的佔38.4%。澳洲政府在未來的日子,可能會啟動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法辯論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