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女教師穿裙等於歧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03/2011
專欄:時事木人巷

在一個有關校園性別平等的論壇,討論學校規定女教師要穿裙是否歧視,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指學校有關「端莊」的定義過時,需要「移風易俗」。個人認為有關「端莊」的定義是否指一定要穿裙是一個可以交由公眾討論的題目,是否過時應由公眾去判斷。

今時今日,穿套裝西褲一樣可以很「端莊」,女教師若一定要穿裙,在參與課外活動或坐上禮堂的講台時,很多時是會有一些不便、甚至尷尬,讓老師有靈活處理的空間,可減少教學團隊之間不必要的磨擦,其實這應該是學校僱傭雙方應該好好處理的團隊精神問題而非歧視問題。

若果指規定女教師穿裙是歧視,甚至需要平機會介入,個人不敢恭維,亦容易出現濫用公權力的情況。有教師聲稱自己是弱勢群體,要求平機會插手,那麼我們不能不問,學生是否更弱勢,更需要平機會出頭呢?若硬性規定穿裙是歧視,那麼學校規定女同學穿裙是不是歧視呢?為了與時並進,我們可以有更多關於女教師、甚至女同學是否必須穿裙的討論,但不應用歧視條例去逼人就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