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奪走的十二年》——突如其來的苦難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7/09/2015

 (講員:許惠敏小姐 |  業餘影評人及報章專欄作家)

 

假如,你活在奴隸制度的時代;假如,你是一個有學識、有見地的小提琴手,更重要的是,你是一個自由人。有一天,你被人欺騙了,被迫成為奴隸,而身旁沒有任何人及文件可以證明你是自由人的身份,你唯一可做的就只有被人善價而沽,淪落為奴隸的命運。這樣的苦難將為你的信仰及生命帶來甚麼衝擊?7月14日的晚上, Grace與17位參與者藉著《被奪走的十二年》(Twelve Years a Slave)一同來思考苦難人生。

 

荒謬的劇情——真實的人生

主角所羅門是一位擔當小提琴手的自由人,輾轉間認識了兩個壞人,這兩人藉詞有一份為期兩週的工作介紹給他而相約見面,並灌醉他。所羅門醒來時已失去所有東西——包括名字及身份。從此他不再是自由的小提琴手,而是一名需要服從主人命令的黑奴,名字也被改為普拉特,為奴的生活更長達十二年之久。劇情看似荒謬,但事實上卻是真人真事,電影是根據所羅門的回憶錄改編而成。

普拉特經歷了兩段為奴生活,第一個男主人福特曾任牧師,他善待亦賞識普拉特,樂意聽取他的意見,以小河來搬運木頭減省工時。只是無奈地,普拉特的學識為自己招來禍患。福特聽取普拉特的意見,結果惹來監工的妒忌,對他處處挑釁,終於普拉特按捺不住把監工狂打一頓。監工連同其他人差點把他吊死。福特雖然救了普拉特一命,但也不敢再留下他,把他轉賣給艾普。

艾普則是一個殘暴的主人,他視奴隸如草芥。奴隸是他的財產,也必須為他賺錢,因此,黑奴每天必須採摘一定數量的棉花,否則免不了一場鞭打。主人有權鞭打黑奴,甚至吊死他們,即使黑奴沒有特別過錯,只要主人心情不好,也可以隨意發洩打罵。

後來普拉特把握機會,求助於一個來自加拿大的自由僱工,求他幫忙寄信給家人,好讓家人來救他脫離為奴的痛苦生活。最後,所羅門的身份得到確認,被送回了紐約州與家人團聚。

 

扭曲的人性、扭曲的信仰

通過所羅門或普拉特,觀眾見證了奴隸制度的殘忍、可恥,以及人性的貪婪及醜陋。當人的心靈被金錢、權力及慾念充滿時,信仰並不能讓他們成為行公義及好憐憫的人。當所羅門得罪艾普時,艾普雖口頭上說今天是安息日,他願意讓步以免有違教旨,但他馬上又後悔了,又再追打主角。對他來說,信仰可能只是一連串教條,只要遵守一些律法,其他時間就算凌虐奴隸至死都不是問題。

電影中的女奴帕西因無法承受自己成為主人發洩性慾的對象,而乞求普拉特的憐憫,把她殺死。當普拉特問帕西為何要求他做這種會下地獄的事時,帕西回答道,她認為殺死自己的人不會下地獄,因為這是慈悲的行為,而神是慈悲的。

 

信仰如何回應苦難

有信仰的人遇上苦難,高呼「神呀!祢在哪裡?」是很正常的事,連受苦中的耶穌,也不禁問神在哪裡。苦痛是真實的,聖經沒有解釋慈愛的神為何容許人受苦;並且,苦難對當事人有何意義?只有當事人才能明白,其他人無法解釋。然而,神卻藉著人去幫助其他人度過苦難。所羅門有幸得到加拿大工匠冒險為他寄信回家,他才免於為奴至死的命運。今天,當我們看到別人的苦難時,會因怕惹上麻煩而選擇袖手旁觀?還是甘願冒險伸出援手?

有時候,我們面對別人的苦難,真的無能為力。或許我們未能改變他的困境,但在別人有需要的時候伸出手,拍拍對方肩膀,為當事人帶來一點安慰,也可以成為他人走下去的動力。

至於在苦難當中的人,有時難免會絕望。支持所羅門生存下去的是回家的盼望,即使他首次尋求幫助便被出賣,他仍沒有放棄,仍向合適的人求助。有參與者提到,但以理及約瑟都是因為堅持到底才脫離苦況。

苦難不知何時才會結束,堅持下去所以帶來希望?還是因為見到希望才堅持?這是Grace留給大家思考的問題。

關注範疇: 
生命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