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取代最低工資

朱景玄校長   |   新界校長會會長
14/04/2011

三十年前,香港已有人討論「最低工資」。可能因為隨即進入高經濟增長的八十年代,「打工仔」權益和福利得到較大保障,導致此議題被暫時擱置。渡過了悠長的蜜月期,經濟環境出現一次又一次的周期性起落,加上九十年代的金融風暴、回歸後的內地新移民潮、全球一體化,以及一直纏繞香港的人口老化問題,人浮於事成為普遍現象,就連高學歷和年青力壯的一群,在求職時也遇上不少困難,遂令「最低工資」再次成為熱門議題。

提出制訂「最低工資」的人,肯定是善意地為非技術工人和議價能力較低的一群發聲。由三十二元、二十元,到最後的二十八元,不知道中間發生了多少爭議、衝突和矛盾,誰知工資金額定下來之後,情節複雜的故事才正式開始。

相信政府、議員和市民都很清楚,不同職業、工種,都有其獨特性或例外情況,然而,經過多時的討論,對計算方式仍然莫衷一是。好像低底薪,高佣金的地產經紀,晚上也要帶客人看樓宇單位,計算時薪的話,工資極有可能低於「最低工資」水平。一些需要留宿的職位,以及時薪徘徊二十八元左右,計算出來的月薪有可能因加得減的基層職位,都面對兩難處境。像學校這類資源有限,編制固定的機構,面對即將增加的薪金開支,也是頭痛不已。尤其是要滿足強積金、勞工法例等要求,如何做法更是難求共識。硬要在五月一日實施,對各方面來說,都是十分為難。

要為這個越來越複雜的社會訂定「最低工資」,過程中一定會翻出越來越多特殊個案。因此,要達致勞資雙贏,「教育」始終是最有效的方法。如果資方明白員工是企業最大的資產,自然對職工的辛勞心存感激;如果員工理解僱主經營的壓力和困難,群體協作才能提升盈利,自然不會斤斤計較。

不知道這種「教育」需要多少時間去推行,也不肯定是否有違經濟學的理論,但若勞資雙方做到本著良知做事、互相諒解、將心比心,便不會有資方剝削勞方和勞方苛索資方的情況出現,除了有助建立和諧關係,亦有利於推高業績,創造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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