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同性戀者多點愛
燭光網絡 74期 (p.4)
基督徒面對同性戀者,往往會手拿聖經,一段段的教導,配合著懲罰,以為有了規條,加上審判,他們就會「改過自新」變回異性戀者。精神科醫生康貴華在明光社十三周年研討會中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事實並不如此。要與同性戀者相處,要時間,要心思,更重要的,還是愛。
做精神科醫生超過二十年的康貴華醫生(人稱「康醫」),行醫期間聽過很多不同的故事,當中不少是同性戀者的家人和兄弟姊妹的心聲。他說:「當中有一班因同性戀傾向有掙扎、痛苦,希望有改變的人。他們有部份甚至會如常返教會。他們有掙扎,但卻不敢表露自己的身份。」
同性戀的傾向不是罪 性行為才是
康醫與他們相處時,深深感受他們的無奈:「對大部份同性戀者來說,都是十至十四歲時發現自己的性傾向,當時他們發現對同性的身體有反應。整個情況是無辦法(控制),是好自然,不是自己選擇的。如果這(性傾向)不是自己選擇,那又怎能算是罪?正如我們也不可以說對異性有興趣是罪,但我們可以考慮怎樣回應,這就涉及選擇。」
同性戀的傾向不是罪,但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卻是罪。康醫認為,即或如此,我們仍要愛,因為「神將罪人和罪行分開,我們可以接納罪人,可以愛他們,我們不容忍的是罪行」。他說:「不要單單強調真理審判,這些大家都知,你再強調都無用,其實成本聖經講好多關於愛,我們要多少少這方面,我們對同性戀者有很多誤解、歧視就是因為欠缺關愛,我們希望兩邊能得到平衡。」
尊重選擇 堅持同行
知道自己是同性戀者後,有些人會選擇走同性戀,甚至多元性愛的路,但同時有些人亦會選擇為主持守聖潔。康醫表示能減少受同性吸引,已算是成功,不應強求變回異性戀。他說:「曾經有弟兄分享說他願意持守聖潔,最後減低了同性傾向的吸引,沒有任何進一步的行動,只是向人說自己欣賞某某同性朋友,但都遭受批評,指他未有好好改過。這樣其實對弟兄來說很為難。」
至於一些自覺活得很好的同性戀朋友,康醫認為我們不能放棄這些朋友。他說:「可能他們在這一刻堅持說自己沒有事,但事實上他們面對著很大的困難。他們都知道,同性戀者患上愛滋病的比率比一般人高,之前我認識一位『快樂同志』,半年前提過他要小心,半年後再見,他說中了招(患上愛滋病),再問是怎樣招來的,他忍不住說:『是伴侶。其實我好忠心,我沒有出外搵食(發生性行為),但他有,之後我就有了。』」
讓同性戀者找到更好的
一些同性戀者心底懼怕,有很多負面情緒,但對著基督徒,他們未必願意開放心靈。康醫認為,他們一樣需要福音,他說:「他們說不需要,但你知他們需要,他們說對生活好滿意,但他們也需要朋友。這樣你為何不繼續與他們做朋友呢?關心他,愛他,有機會帶他們返教會,進入信仰。或者他們以為自己已經好美滿,但其實更好的還未得著呢?為何我們不傳福音呢?這就視乎我們的信心。」
同性戀者也是有血有肉的,也會失望、失戀、懼怕、孤單,需要人的愛,需要神的愛,有時只是欠一個時機。康醫說:「到某一些關口、遭遇,他會發現的。至於基督徒,我們要相信和等待聖靈的工作。」
容讓事奉,關注全人
不少教會牧者認為同性戀者是罪人,不准他們事奉,甚至不准他們與同性有身體接觸。唯康醫認為適當的弟兄姊妹關係對同性戀來說是必須的。他說:「同性戀者要『出櫃』(告訴別人自己的性傾向)時,當然會好驚,我們其實應該要多點關心,並了解他們的情況,因為他們對你『出櫃』,正是對你信任,相信你會尊重他。」
至於事奉,康醫認為應了解情況,如果他們沒有性的犯罪,只是單純的一個同性戀傾向,可以容許回到神的地方,讓他們和一般人一樣的事奉,這樣上帝可透過事奉更新他們的生命。
性別角色不協調 要留意,但切勿標籤
康醫表示性別角色不協調的小孩中,有百分之四十至七十長大後是同性戀,但就強調家長千萬不要自行將小朋友標籤,要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他以男生「織冷衫」為例,說:「千萬不要否定男仔織冷衫,織冷衫又不是犯法又不是罪,但我們都可以幫助他們建立男性化的嗜好,各人的組合可以不同,但要建立多一點與性別相同的嗜好,好讓他們容易重獲性別角色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