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下去的娛樂A1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7/07/2014

新聞成為頭版可以有多種理由,與人分享的話題也可以有多種,但是否只集中在別人的家事和痛苦上?於五月底時,有傳媒報道一名女藝人的丈夫有外遇,拍攝到他與一位少艾「拍拖」的相片,並放在娛樂版頭版上。後來其他傳媒也紛紛作出報道,此消息成為全港熱話。這類報道在娛樂版出現,並非新鮮事,只是直至筆者撰寫此文為止,傳媒已連續報道了此消息接近兩週。女藝人要承受的壓力早已不少,現在亦因輿論而要承受更大心理壓力,甚至連家事也需要公開回應。雖然輿論普遍支持該女藝人,但這種報道只是會將她逼得更盡,隨時「愛你變成害你」。

而更令人憤慨的是,有報章把這件事與另一宗槍殺案主角的親屬關係抖出來,並放在時事頭版(A1),這實在是新聞娛樂化的極致。第一,即使兩宗新聞的主角有親屬關係,這也與槍殺案的關係不大,更不須要用兩天的A1頭條去追訪家屬;第二,這亦是最叫人無奈的,就是某報章首先在娛樂版炒作該宗新聞,之後又將兩宗新聞主角的關係放上時事頭版。若果先前沒有娛樂版炒作,槍殺案根本沒有如此「震撼」,可以持續放在時事頭版A1讓讀者熱議。家屬實屬無辜,因為新聞被炒作而不斷被人指指點點,一人犯事,全家亦要受株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