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傳媒不甘寂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1/2012

香港人熱愛新聞和言論自由,甚至不惜代價去捍衛這些自由,但弔詭的是有時為了捍衛整個社會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有些人卻必須克制自己的自由,不應隨便表達個人的意見。

雖然近年流行所謂公民記者,網上的資訊多如繁星,但傳統的傳媒機構和新聞記者,仍有其不可取代的位置──就是作為發佈資訊和監察社會的把關人。為甚麼在免費資訊充斥的時候,我們仍然願意付錢買報刊?其實買的就是記者和編輯的專業判斷,為我們省掉很多閱讀無謂資訊的時間,以及協助我們能夠在最短的時間掌握問題的重點。當然,在報道以外,傳媒和記者仍然可以透過評論文章或新聞特寫,以大量篇幅為受眾分析和評論眾說紛紜的社會事件,以他們的見識和洞察力來贏取大家的掌聲(當然還有口袋裡的銅板)。

但報道歸報道、評論歸評論,兩者愈混淆,則可信性愈低,報刊的公信力其實是靠本身的自制力來建立的。記者要贏取受眾的信任,最重要的不是想當然或「我認為」,而是靠真憑實據。若有懷疑,不應輕易引述,若真的有必要引述,必須讓讀者知道只是基於懷疑,而不是事實。

為甚麼我們不輕易只聽政府、政黨、財團、以至任何壓力團體的一面之辭?因為她們總有可能隱惡揚善、報喜不報憂。因此,記者理應像法官或球證一樣,以不偏不倚的態度對待所有受訪者及消息,是其是、非其非,以專業的態度和判斷來贏取受眾的支持。若法官和球證不甘寂寞,當上了檢控官和旁述員,大家還能期望他們可以秉公處事嗎?

不幸地,在過去十多年,香港愈來愈多記者和傳媒不甘寂寞,因其背後的政治取態和議程而想當時事評論員、社會運動家、甚或造王者和最後審判者。於是一些傳媒往往理直氣壯地報道偏見,將報章的立場與事實混淆,於是不幸地謠言始於記者,而止於不看傳媒的「智者」!

今期《燭光網絡》希望能協助大家正視傳媒偏見的問題,而作為傳媒的受眾和米飯班主,大家若果不想再忍受這種病態式的傳媒運作,必須向傳媒和記者傳遞一個清晰的信息──我們付錢不是要買偏見和謠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