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證執法的聯想
以前曾在拙欄提及,筆者參與地區服務工作三十多年,印象最為深刻的,就是擔任大埔足球會主席一職,看著足球隊由丙組不斷打拼,終於升上甲組的奮鬥故事。
這幾年來,與親友一起觀看了多場「和富」的比賽,尤其是主場賽事,筆者必定是座上客。從中除了獲得不少樂趣,偶然更會有所啟發,在勝負、制度和得失方面,有了全新的體會。
日前,觀看「和富大埔」與「晨曦」對壘,雙方都十分落力,腳法凌厲,看頭十足,觀眾也相當投入。雖然在上半場出現了具爭議性的判決,然而,球員都很克制,保持體育精神和專業態度。可能由於大家都十分謹慎,結果半場後雙方都交了白卷。
下半場開始後,雙方球員均加緊進攻,希望爭取優勢。此時,球證偏幫的傾向亦愈見明顯。誰知在完場前五、六分鐘,突然因一些小事,吹罰我方十二碼,頓時令場外、場內的氣氛都變得緊張,觀眾情緒更是激動,久遺了的粗言穢語,在筆者身後的觀眾席上連珠炮發。
在時間無多的情況下,領先者固然要力保不失,落後的就更是奮不顧身,令整個球場在最後數分鐘的補時階段中,滲雜著濃烈的火藥味,球員的身體踫撞尤見加劇,連在場維持秩序的警方也不敢怠慢,加緊注視觀眾席上的情況。最後,因為不公平的裁決,令整場比賽變得失色,最終草草完場,觀眾雅興大失,球員亦失去公平較量的機會。
現行制度賜予球證無上權威,他的判決就是最終判決。可是,現代科技卻讓觀眾能收看即時重播,是對是錯,一目了然。球證錯判,當然引起公憤,更嚴重的,是打擊了比賽大會的公信力。
球證的執法讓筆者聯想到老師在教導學生的過程中,不免要為各種情況和爭拗作出裁決,如對某些學生存有偏見,或因疼愛某些學生而一時偏袒做錯的一方,不但難以服眾,更會帶給其他學生錯誤訊息,扭曲他們日後對是非的判斷,以及對執法與司法制度的信心。我們成年人,都希望在社會上獲得公平的待遇和權利,因此,師長應該持公平原則去對待學生,在生活中,當一個公正的「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