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全福音≠整全使命?!怎辦?

關浩然傳道   |   香港性文化學會執委
27/08/2008

兩種「整全」的論述

福音被理解為一個關於我們怎樣處理自己的罪與終極報應的消息,福音對應的最核心的問題是「作為罪人,我們可以怎辦?」我曾參加一個佈道訓練,主辦者千萬叮囑我們要盡量先講完福音小冊子裡的信息,然後才回答別人在途中提出的問題,為的是要傳講一個整全的福音,使聽道者一旦想信耶穌時也知道可怎辦。整全福音的「整全」在這個意思下,是指那一套足以讓聽道者知道怎樣信耶穌的資訊。
 
80年代香港教會開始提到洛桑會議,整全使命的提法也普及起來,意思大概是指教會不能單單宣講,也同時要活出信仰的見證,這包括對社會公義和慈惠的承擔。福音與社關不可再視為兩種福音(社關被認為是社會福音),而是同一個福音使命的兩面。當兩個「整全」拍起來,我們可以見到,「整全使命」關心的課題,並不能反映在「整全福音」的宣講上。

福音是神統治的好消息

近年有聖經學者嘗試從第一世紀的猶太背景和聽道者的文化背景來重新了解新約聖經裡所講的「福音」的意思。1基本上,他們提出了兩個重點。第一,「福音」一字是來自希臘文以賽亞書。它論到將來耶和華要使以色列人回歸到聖地,耶和華要復興祂的百姓,重新作他們的神,他們要重新作祂的子民,並且要更新世界(賽65)。宣告這件將來要發生的事的實現,就是「報好訊息給錫安」,「報好訊息給耶路撒冷」(賽40:9,另參賽61:1//路4:17ff)。
 
按這背景看,福音是宣告神終於要實踐祂從前對以色列所作出的應許,神的統治要復臨大地,要將世界更新,撥亂反正。馬可正是指耶穌的工作是以賽亞書所預告的耶和華的回歸,那時有人聲在曠野呼喊:「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賽40:3-4),使耶和華的榮耀有直通的大路回歸以色列。當約翰下監後,耶穌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這裡的福音,明顯是指神的統治終於在歷史的一個時刻來臨。福音書裡,耶穌將這個神國來臨的福音跟自己扯上密不可分的關係。2
保羅向外邦人傳道時,所講的福音也是這個意思。3啟示錄14:6-7的異象裡,說有天使宣告有永遠的福音傳給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大聲說:「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那裡所指的福音,也是一項關於萬民要承認神的權威,歸榮耀與祂,並且關乎神肅清罪惡的時候的滿足的消息。
 
假如福音不是一項關乎我們如何可以免除報應獲得特赦的好消息,而是關於神的統治(神的國)的來臨,神要實現祂的應許的時候已到的好消息的話,那麼這跟羅馬世界裡對福音一字的理解便很有關係了。4神的福音,是跟該撒的福音對著幹的另一個好消息,無怪乎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傳道,被當地的人認為是「傳另一個王耶穌」(徒17:7)。福音是一項關於神的統治的好消息,而不是關於我怎樣獲得特赦的好消息。前者以神對世界的由創造至新造的計劃為中心,後者以我的命運為中心。

整全使命應該直接產生於整全福音

福音若原本就是宣告神國的來臨,那麼我們用說話和行動來見證神國的既濟未濟,也就是實踐整全的使命。教會要透過宣講、服侍、聖禮、敬拜、甚至殉道,來表現神的國的臨在,神的統治和主權已進入這個世界,成為這世界裡的一個新秩序。這就是我們受託傳福音者的任務,使萬民服從神的受膏者君王耶穌基督。
 
只是當我們將福音理解為我如何獲得特赦的消息時,我們才會為保持福音的純粹和純淨而將其他的內容排除在福音內容之外,使它們成為福音的附錄。例如,將教會生活看成是服從希伯來書「不可停止聚會」的訓令,或是靈性健康的一個選項。5而排到最末次的一個附錄,通常就是社關。所以雖然華人教會傳統上認可社關原則上是福音的伙伴,但實際上卻未能將社關納入事工之內。歷史上發展的出路,是將社關撥給了一些基督教組織,但卻令廣大信徒在教會生活裡,都常欠缺了關注社會的視野。我認為現在是時候重新反省如何帶出福音的全貌了。
 
當第一世紀的基督徒堅稱耶穌是主時,他們付上被社會排斥,甚至認為他們是搗亂份子的代價(有一些上流社會的羅馬人是基督徒)。但這群基督徒竟然逆來順受,甚至因相信耶穌已勝過死亡,能勇敢地殉道。他們在棄殺女嬰的時代,將被遺棄的女嬰帶回收養;在淫邪的世代,活出貞潔的生活;在身份與階級嚴明的世代,他們之間不分猶太人與希臘人,不分自主的為奴的,不分男和女。他們以新人類自稱,抗拒暴力,愛人如己,逆流而上,以宣講、服侍、聖禮和敬拜,向世代顯示神的新秩序已臨到世界,改變了世界。6當我們也如此延續他們的行動,香港市民就可以看到由整全福音所推動的整全使命。
 
 
1.例如Graham N. Stanton, Jesus and Gospel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 Press, 2004), chapter 2, pp.9-62.
2.關於耶穌與福音的關係,本文不作討論。
3.在羅馬書1:1-5,保羅指自己奉派傳神的福音,而這福音是在聖經上應許的,是關於耶穌基督的身份的一項消息:祂作為以色列的王大衛的後裔,並且從死人裡復活,顯明     是神的兒子。神的兒子有君王的含意,見詩2:7//可1:11。
4.原來在羅馬世界東部熾熱的帝王/國崇拜,是用「福音」一字來指羅馬皇的誕生,登基,或勝利的宣告。「主」、「救主」、「神的兒子」,都是帝王崇拜裡稱呼皇帝的詞語。
5.翻查福音工具的內容,便可以明白基督教學校和種種佈道工作為何會生產出一大群無教會的信徒(churchless Christian)。
6.可參考Alvin Schmidt著,汪曉丹、趙巍譯,《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Rodney Stark著,黃劍波、高民貴譯,《基督教的興起:一個社會學家對歷史的再思》(香港:宗教與中國社會研究中心,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