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關注社會倫理的信仰反省

── 2011年「80傳說」研討會
陳劍雲牧師   |   香港基督教宣道會北角堂牧師
15/10/2011

摘要

筆者認為福音帶給基督徒的生命,包含著另類的世界觀、價值取向和倫理踐行。不過面對俗世的衝擊及引誘之下,不少信徒的生命已不再作鹽作光。
 
因此,筆者藉著《馬太福音》五章13-16節的經文,鼓勵信徒不要因為世俗化或逼迫,而主動地放棄了作為主耶穌的門徒之另類追求。而是要竭力保守自己,才能在世間產生天國的影響力。
 
另外,教會亦需要在公共空間內進行倡議和守望的工作,以實踐對社會倫理的關注,但其根基必須是基督徒個人和群體的倫理踐行,產生另類的見證,而不是淪落為其他人的宣傳手段,又或是給人沒有深入反省的印象。

引言

香港回歸前後,本地華人教會的社會參與的最大突破,就是有組織地長期關注社會倫理問題。由九七前的關注色情文化運動,到明光社的成立,啟動了對傳媒污染(特別是色情文化方面)上的監察,這方面的發展後來演變為對性解放運動更全面的關注,特別就同志運動推動的社會議程作出回應。
 
除此之外,在2001至2003年期間,政府推出賭波規範化,將某個範圍下的賭波合法化,引起教會和社會人士對於賭風擴散的關注。無論是對性倫理的議題,或是監察賭風事宜,雖然絕大多數香港的教會沒有長期深入地關注,但就著當下涉及的具體爭議事項,如:性傾向歧視立法、賭波規範化的立法等,都曾經喚起不少信徒的回應(如參與聯署或遊行)。

再思馬太福音五章13-16節

然而,如何理解基督徒經常引用來表述教會的倫理關注的經文,卻值得我們再思。例如:馬太福音五章13-16節:
 
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  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  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這段經文常被引用,來強調基督徒作為世上的鹽,應在世間有防腐的作用。這個傳統的解釋有其啟發性,然而若果我們將《馬太福音》五章13節放在上文的框架內觀看,可能我們的理解要有所調較。在《馬太福音》五章11-12節,耶穌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在「八福」的結束,主耶穌帶出門徒要受逼迫這個議題。從這個議題出發,再去思想為何主要提醒我們不要成為「失味的鹽」、「斗底下的燈」,便更清楚看到其核心的意思。
 
福音帶給基督徒的生命,包含著另類的世界觀、價值取向和倫理踐行,然而這生命是會受到世界的衝擊和誘惑的,這正是為何鹽會失味、燈要隱藏的原因。因此,基督徒首先要追求的是,我們不要因為世俗化或逼迫,而主動地放棄了作為主耶穌的門徒之另類追求。換言之,基督徒首先要「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才能在世間產生天國的影響力。這並不是行動的先後問題,而是本質與行動的關係問題。唯有教會成為候活士(Stanley Hauerwas)所說的另類社群(An Alternative Community)、社會的異類僑居者(Resident Aliens),我們的倫理訴求才會帶來產生光的作用,鹽的效益。
 
 倫理關注

筆者相信,本地福音派領袖對社會倫理的關注,是出於真誠地關懷在倫理敗壞,對個人生命、家庭,以至社會整體的破壞,而不是要將他們的宗教觀念和價值強加在一個崇尚自由的社會身上。有不少關心賭風和性解放問題的教牧,是親身關懷過曾經染上病態賭博或遇到性困擾的人士的。然而,若果我們用心聆聽一些持異議的教內教外人士的聲音,我們會發現,彼此之間的分歧,除了出於真正的倫理立場的分歧或者誤解,更由於人們對教會主流群體的不信任。這種不信任可以從兩方面去看。
 
一方面,基督徒在倫理的踐行上,並未明確地顯示出他們與世人有分別,在社會裡出現的倫理問題,在基督徒群體中大致也會出現,而且未必得到更合符真理的重視。不少評論提出,教會雖然在社會中做了一些服務基層和慈惠的工作,但對於群體內可能出現如社會一般的重富輕貧問題,卻沒有好好正視,對於基督徒在社會的貧富懸殊中所應反省的過犯,對資本主義社會本質上的罪惡,也沒有認真反省。因此,即或我們不認同「宗教右派」的標籤,卻不能夠不留心這種軟弱和錯失,構成教內外人士對福音派教會和道德保育團體的不信任。教會固然需要在公共空間內進行倡議和守望的工作,以實踐對社會倫理的關注,但其根基卻是基督徒個人和群體的倫理踐行,產生另類的見證。
 
另一方面,值得教會領袖留意的,是我們處理與從政者的關係,特別是與基督徒從政者的關係(無論對方是建制中人、親建制人士抑或民主派人士)的手法,可能帶來的不信任。從客觀上看,實在有不少福音派信徒在政、商、專業、教育和服務界別,身處有影響力、受人注目的位置,而教會亦是社會上有一定影響力的團體。基督徒和教會要警覺到權力和權力關係的試探,更不可濫用本身在公職上的權力,為教內的事務服務。無論是為了傳福音的緣故,為了營辦任何教育或服務機構,或為了維護社會倫理價值,教會總不能被任何政治勢力收編或與之結盟,或構成這樣的誤解。舉例說,基督徒固然要為著社會的好處為在上掌權者代禱,然而教會團體公開地為當權者祝福,邀請他們成為禱告特會的貴賓,卻難免使人覺得教會是親建制的,失去了當有的批判性距離。
 
此外,在一些事工或聚會裡面,有時堂會或機構想要產生名人效應,邀請不相干的基督徒官員擔任活動主禮嘉賓,或者邀請基督徒從政者分享見證,但分享的內容卻可能變相成為該位官員為政策作宣傳、為一些備受爭議的政事貼上了「蒙神保守而順利辦妥」的標籤。這些都是教會領袖應當警惕的事情。教會對世界的影響力和見證,乃是在本身活出真理裏產生出來的,而不是藉取得權力或權力的祝福而來的。

結語

本人相信,福音派教會及關社組織可以繼續在這個多元社會裡,表達對社會倫理的關注,以行動「倡議改變」或「力保不變」。然而,教會領袖和眾信徒必須留心本身作為耶穌的門徒之倫理踐行,並小心處理「政」與「教」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