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為何要推行性教育?

蔡志森 / 洪子雲   |   明光社總幹事 / 明光社項目主任(研究)                     
31/05/2002

有中五同學訴說近來自慰次數很多,平均每天達兩次,心生罪惡感,但又不能制止慾望,怎麼辦呢?以下是家計會的建議答案:
 
「自慰是普遍、正常及自然的行為,沒有科學根據證明自慰有害身心﹔自慰行為無助於解決某些心理問題,如寂寞、功課壓力、焦慮或苦悶等。建議同學考慮參加一些活動,擴闊生活圈子,增加對各種事物的認識和興趣。」[1]
 
有少女與男朋友發生性行為,後來男孩對她愈來愈差,並分手了,但她仍很喜歡那男子,她可以怎樣做?
 
「妳曾與他發生性行為,現在分手了,妳所受到的傷害就更大,要較長時間去調適,妳有同感嗎?因此,將來若再有機會要妳抉擇會否與男朋友進行性行為,最好多考慮一些因素,如你們的感情基礎,會否意外懷孕,會否感染性病、避孕措施及法律責任等。」[2]
 
同性戀是否合法化?男性一般會怎樣做愛?怎樣做愛才會安全?
 
「原則上,雙方自願同意的成年男性同性戀已不屬違法。男同性戀者可互相撫摸及刺激性器官、口交或肛交,口交或肛交均有機會傳染性病及愛滋病,應該使用避孕套才較為安全。」[3]
 
以上的答案,都是有醫學、感情、法律方面的根據,也有提醒求助者考慮行為後果。但身為傳道牧者,我們若只提供以上資料給信徒,就足以解決他們的問題嗎?
 
坊間機構於性教育方面,的確提供了多方面客觀的性知識,例如生理醫學方面、法律、兩性相處、避孕及意外懷孕及性取向等。這些知識對於基督徒去了解「性」是很有幫助的。但坊間機構由於沒有信仰背景,為要盡量迎合不同信仰的人,他們多以性價值「中立」的態度,教導求助者選擇一套適合自己的性態度。例如家計會於青少年性行為思考指引提出了9點考慮:1)感情基礎、2)行為動機、3)法律責任、4)避孕措施、5)性病認識、6)意外懷孕、7)家長態度、8)宗教背景、9)社會壓力。其中有關宗教背景就要考慮:「進行婚前性行為對於你的宗教信仰有沒有抵觸?」在此可見對於有關「性的觀念」仍需由宗教群體自行教導。
 
我們認為教會作為一個屬靈的群體,順服於上帝的啟示,於行事為人都有一套獨特的價值觀、人生觀,故此教會於性教育方面不能只停留於生理心理及後果的考慮,更最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5:10)。明白聖經於性觀念的教導,了解上帝所創造的「性」的目的及旨意。從以上的例子可見,坊間機構某些立場,教會是不能完全認同的。例如自慰雖不是嚴重的罪,但從信仰的角度亦不能說完全沒有問題。在婚前性行為方面,教會總不會認同兩個成人同意的安全性行為就是沒有問題的。另外,對於同性戀行為教會更加不能接受將之簡化為尊重各人的性取向!對於基督教來說,並非一切的「性問題」都是中性的,罪是真實地呈現於生活中,扭曲了人「性」的美善,這些方面坊間的性教育都不會提及。事實上完全的價值中立是沒有可能的,坊間機構大多強調尊重別人及負責任的價值態度,但教會可能視性與婚姻的價值比以上兩樣更重要。
 
性教育除了是生理教育和倫理教育之外,對於基督徒來說,亦應包括屬靈操練。正如保羅所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提前4:3-6)保羅並不輕視私慾邪情對信徒生命的轄制,但他並非只消極地強調禁慾,更是要被聖靈充滿,結出聖靈的果子,追求那良善、公義、誠實的事。
 
保羅說:「要免淫亂的事…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林前7:2-3)雖然今日香港的教會極少會持守清教徒式的禁慾主義,亦明白「性」是神所創造的,是美的,是神的恩典,但現實上「性」仍是不少教會的禁忌,講壇上一般只會批判世人放任的性態度,但有多少牧者會公開講述夫婦應如何享受性愛的樂趣?有多少教會的婚前輔導會包括教導一對準新人如何性交?如何享受閨房之樂?如何避免受到「性」的試探?
 
  不幸地,當教會仍將「性」當作一個十分次要的課題,有意無意之間不願正視的時候,性革命的狂飆,性放縱的歪風,已經透過一些前衛的學者、傳媒和越來越先進的科技席捲全球。在教會成長的一代,甚至傳道同工在無處不在的性資訊夾攻下,亦逐漸迷失方向。
 
  當婚前性行為、離婚、婚外情己成為不少教牧同工和長執的煩惱,今時今日仍然要問教會為何要推行性教育,實在是莫大的諷刺!更適切的課題應是:教會應如何推行性教育這也是明光社今年其中一個工作重點,我們希望透過整理香港現存有關性教育的資料,從倫理和靈性的角度補充其不足,在一些教會進行先導計劃,深入了解現時教會內的青少年在「性」方面的疑問和困惑,對症下藥地為他們設計一套適切的教材,然後教導家長和教會的青少年團契導師,以至教牧同工如何使用該教材套來推行性教育。希望大家除了奉獻支持我們推行這工作外,更以實際行動在教會打破不必要的「性」禁忌,正視廿一世紀的情慾誘惑!

 
[1]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開解學生性困擾〉,《明報》200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