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一場思辨之旅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15/09/2011

批判自由主義的著作《正義:一場思辨之旅》早前風靡香港,作者是年輕成名的哲學家邁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桑德爾在書中提出一個觀點:人與人之間的自主共識(consensus)不能決定行為的正當性(Legitimacy)。其中以德國案例說明:甲方登廣告徵求自願被吃者,而乙方則自願被甲方先殺後吃。他指出若自主共識是至上教條的話,法院以協助自殺或受託殺人判刑,皆不妥當,因為乙方有身體自主權,並且甲乙雙方你情我願有共識。最後,吃人的行為當然受到社會的道德指摘並被判重刑。

桑德爾想指出運用自主共識這原則也並非「大晒」,還要配合道德、共善原則、社會規範等其他考慮。這對今天的性教育帶來一些啟示。

基於個人自由主義受歡迎,自主共識成為一些人在性教育方面的教條也不足為怪,但重視性自主之餘,性教育的倫理部分同樣重要。上星期一則題目為「絕非病態 性虐待屬異常性行為」的新聞,內容大致是心理學系講師的專業引導,帶出性虐待只是行為「唔同」,絕非有問題。報道角度只有生、心理,完全去除倫理的討論。然則,「專家話」:在共識之下,性虐待不太異常。

專家在文中說性虐待,與口交和同性戀一樣,社會可以慢慢接納。

在過往數十年,同性戀能被廣泛接納的手法是透過不斷製造自主共識、個人人權等包裝,社會對同性戀的道德規範脫敏化,最終成功得到新一代的接納,更積極推動其他性傾向,以求多元性傾向都被社會認可。而「性虐待」就是一個正待脫敏化的多元性傾向之一,但在倫理討論上,「性虐待」不被接納為正常和值得鼓勵的性行為。

香港推行性教育的力度也一直疲弱;無獨有偶,近來在內地和台灣推行中、小學性教育教案上波折重重。困難並不在於生、心理的知識,反而是缺乏性倫理的公共討論。我們希望以哪一套價值觀推動性教育呢?反觀今天性行為的隨便開放。單以主觀快感、雙方(多方)共識作為性行為的唯一原則,可行嗎?無論如何,筆者認為能建立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以及協助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性倫理及價值觀,是值得傳遞給下一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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