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誰為性別定分界?

走出跨性別的迷宮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2/05/2023

「阿媽係女人」原本是很普通的常識,但在一個喜歡將詭辯和謊言重複一百遍就當作真理,群眾容易盲從附和的年代,我們必須重新思考,究竟決定一件事的真象,是依據制度上的權力,還是事物自己的本質?作為社會政策,究竟是要以個別人士的感受為依據,還是要以整體社會的福祉為前提?而作為信徒的,更應撫心自問,究竟我們最終要順從的是人間的終審,還是最後審判的主?

由2013年的W案,到2023年的Q和謝浩霖案,終審法院作出了與不少社會人士、政府部門、甚至其他下級法院法官截然不同的裁決,全港七百多萬市民,不單無從置喙,更要逆來順受,但一個女人只要大家跟著掌權者叫她一百次先生,就真的會變成男人嗎?究竟誰可以為性別定分界呢?

性解放運動從動搖我們一些本來十分認同的邏輯和常識開始,一步一步,漸漸便改變了我們的思維。若一開始便說人人都可以自行決定自己的性別,任意進入異性的更衣室,大家一定會群起反對;但只要先將性別分為生理性別和心理性別,更有甚麼社會性別;慢慢又將性別氣質、性別認同和性別公義等混為一談,大家便會開始對性別的定義模糊起來,之後又慢慢將自我的性別認同由個人的領域推廣到公共領域,再加上社交媒體和部份傳媒中人大力吹噓,原來指男為女、指女為男並非天方夜談!

其實,要討論性別議題,要先回到生理、自然現象和基本神學的討論,先撥開性別混亂的迷霧,才不會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論述所迷惑,希望本書能夠在大家討論複雜的性別議題時,幫助大家走出跨性別議題的迷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