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本末倒置耗公帑傾側同運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4

平機會委託機構以隨機抽樣方式進行調查,訪問約二千人,並在9月4日發表《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報告。受訪者中有約1%是同性或雙性戀,與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最新公布的1.6%相若。

研究顯示親身經歷歧視的受訪者中有64%面對年齡歧視,而親身面對性傾向歧視則只有0.2%,在十個項目中排名最後。而聲稱受到歧視的同性或雙性戀受訪者,他們所面對的歧視分別是年齡、性別和家庭崗位歧視,卻沒因性傾向而受到歧視。

在「認為不同背景人士能否得到足夠的平等工作機會」一項中,35%受訪者認為同性戀者沒有足夠的平等工作機會,在十一個項目中排名最後,比充滿爭議的新移民族群(41%)還低;而排名最高的分別為精神病康復者、身體殘障人士和南亞裔人士。

2013年平機會公布了《平等機會意識公眾意見調查2012》的結果,當中反映認為最須優先推動立法禁止年齡歧視的市民,比起認為性傾向歧視立法優先的多出一倍;七成多受訪者認為年齡歧視的立法是重要的。

綜合而言,立法保護市民在職場上免受年齡歧視的呼聲和需求相當大,情況也是最普遍和相對嚴重;而性傾向歧視則剛好相反,不論是「對他人被歧視的印象」還是「受歧視的親身狀況」,其優次、嚴重和普遍程度都名落孫山。然而,平機會實際所推動的卻與各報告大唱反調!

平機會委員謝永齡回應年齡歧視時指「偏好是在所難免」,只提議教育企業,絕口不提「年齡歧視立法」。另一邊廂,先不說周一嶽主席多番以個人名義出席同志遊行及集會,平機會在6月進行性傾向、性別認同和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又把同性事實婚姻等偷偷地寫入7月推出的《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而且更於8月29日舉辦性小眾國際研討會,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又探討同性婚姻和變性法例,延續個其人偏好,不斷推動為性小眾立法的作風。網友戲稱平機會為「偏Gay會」,實不為過。

一方面,平機會耗費公帑調查卻不依從民意,不積極處理最受歧視的範疇,歧視最少的卻誇大其嚴重性,筆者難以理解它衡量本身工作輕重優次的準則;另一方面,平機會是否有些不可告人的原因,促使它不合常理地傾側於同運,卻連連迴避需求最大的年齡歧視條例立法?其實最需要深入調查的應是平機會及其主席本身。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7/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