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閱讀新聞 讀者也有責任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9/04/2015

政府早前召開記者會,很多人就在面書說政府會發牌給香港電視,甚至有報章的即時新聞將王維基的相片製圖,指政府會發牌給香港電視。過了兩三小時後,大家才開始「發現」政府是發牌給「香港電視娛樂」而不是「香港電視」,很多人空歡喜一場。

而在這個政府記者會的前一天,亞視新聞報道說王征願意將亞視售予王維基,大家歡天喜地以為事情雨過天晴。但是過了一小時,經傳媒查證後,才發現王維基沒有回應,而政府也沒有收過任何相關的股權更替訊息,很多人才驚覺事件很可疑。即或如此,很多報紙仍禁不住要將這個天大喜訊放在翌日新聞,然而卻句句小心,因為整件事未經各方證實。

這就是新聞。新聞是有時限性的,特別是我們活在即時新聞的年代,即使是一向嚴謹的電子傳媒,其主編亦坦言他們報道的時候,用字會很小心。他們真的沒有多說一句其他人的話,就只說清楚那是來自亞視的官方消息。觀眾可質疑他們會否受消息人士利用「放風」,但新聞歸新聞,傳媒最後選擇了報道,因為消息夠「爆」,而且有新聞價值,又是獨家。

獨家新聞接下來,當然要接受「求證」的考驗,全港傳媒亦作即時跟進。記者從不同渠道尋求真相,那些消息往往難分真假。傳媒只能依靠專業判斷,或者將事情清楚陳述,至於事情的準確度要由讀者自行判斷。

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是將當刻最重要的事清楚列出來;觀眾和讀者最重要的角色,除了接收資訊,還要判斷。例如,即時新聞網的消息,有時只要過了三五分鐘,整件事就發生改變,若你按著第一篇新聞來評論,沒有跟著局勢走,可能就錯失了之後的進展,錯判形勢。傳媒只能努力求證,但不能保證發布消息的人不會別有用心。

所以,作為在新媒體長大下的一群,我們更要習慣留心新聞的刊登時間,免得錯過最新事態發展;同時,也要學習閱讀新聞,留心字裡行間的一些文字處理,免得錯讀訊息,影響判斷。

曾經刊載於: 

《成報》 9/4/2015